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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亚鹏
艺术家李的债务偿还远未结束。
2018年11月1日,李在的一个朋友圈里留言指责近期的舆论:“余无意挑起江湖纠纷。”
不幸的是,首都河流和湖泊也有自己的“规则”要遵守,“债务”必须在法律面前偿还。
李微博
据记者独家了解,北京太和友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和友联”)因“雪山镇”房地产项目与李打官司,今日有新举措。因“4000万债务”而被称为“遗嘱执行人”的李,可能会面临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的限制其高额支出权的申请。
今年3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京03钟敏第3815号终审判决,2018年4月9日立案。记者联系了北京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聂敏。作为太和友联的代理人,她回应称太和友联已向法院提交了《关于限制李被执行人高消费订单的申请》。
根据目前的法律框架,如果出现争议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需要根据事实和法律做出判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的判决,需要承担相应执行义务的人在进入执行程序时可以被称为被执行人。
还款后将取消限制高消费的命令,以督促债务人还款。一旦限制高消费的命令被违反,一般会被人民法院列入不可信赖的执行者名单。不可信赖的人将被法院纳入国家信用信息系统网络,这将对该人未来的信用系统产生重大影响,包括不能信用、不能申请信用卡、限制高消费。
聂敏表示:“此案已经审结近八个月,判决已经生效。如果李有偿付能力,就应该按照判决规定的期限偿还债务,否则就俗称‘老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未能在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件规定的支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限制被执行人的高消费。
据记者独家了解,目前,本案标的物加上三年未付利息和法院逾期执行的滞纳金约为4750万元。
“目前财产和现金不足以强制执行债权,且尚未达到最高法院不诚实行为清单例外条款中的‘全额’条件,上述财产尚未进入评估程序。已经“偿还”的1000万元不是对方主动偿还的债务。这是起诉之初律师为保全李账户而介入的金额。”聂敏告诉记者。
值得一提的是,据记者调查,被冻结的两处房产(每处约160平方米)属于,法院在京未发现李名下的房产。
“失信清单和限制高消费是两个概念。正常情况下,如果判决生效后未按判决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则应限制高消费,包括禁止飞行、高铁和禁止儿童上国际学校。在同一个死刑案件中,李雅珍被带去限制高消费,不能再进行高消费活动。”聂敏告诉记者。
十年前,2008年11月3日,李在丽江古城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了雪山公司。十年后,李仍“无法挣脱”在京城江湖。
截至发稿时,记者致电李的尚未接通。
标题:李亚鹏发文否认失信 债权人提交限制高消费令申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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