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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节”是什么样的事?

1949

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于1949年12月将5月1日定为法定劳动节,全国请了一天假。

1999

1999年9月18日,中国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撰改的决定》,“五一”请了7天假。

2007

2007年12月14日,中国国务院第二次修改了《全国年节和纪念日休假方法》,从2008年开始五一三日成为小长假。

今年五一假期五天。 具体从5月1日到5月5日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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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护“工人权益”

劳动节快到了。 大家都很享受假期。 另外,也要关注保障自己劳动者的权益啊。 东丽锤子收集整理了工人和用人单位在建立、解除劳动关系等方面经常遇到的问题,使工人的权益得到了大家的一些普及。

01

工人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但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这个问题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用人单位不与工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了劳动关系,但是如果不按照法律的规定在雇佣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支付两倍工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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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情况:用人单位通知劳动者在雇佣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拒绝签订。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发生这种情况时,用人单位可以书面解除劳动关系,但必须提供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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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个人理由申请退休后,工人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工资不够支付,依法不支付社会保险等),得到支持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在上述几种情况下提出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明确后,确实符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工人因其他个人理由自愿申请退休,就不符合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情况,不能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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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因为工人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被解雇了,以该规章制度没有经过工会的讨论,而且没有被告知为理由,可以主张该规章制度不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时,必须经过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讨论,公布规章制度或者直接通知劳动者。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该规章制度必须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劳动者提交公示或者告知的证据。 用人单位不能提供证据的,该规章制度不能作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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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和加班费,工人可以直接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国家规定立即全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不按照本法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可以要求使用者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但是,主张支付追加赔偿金的,劳动行政部门已经命令用人单位按时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二是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后,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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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向劳动者发放无理,劳动者不经过劳动仲裁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吗?

双方对发生劳动报酬的事实、劳动报酬未按法律规定或约定支付的原因、劳动合同效力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争议。 劳动者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审理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等规定,根据普通债务直接向法院起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劳动者不仅可以以普通债务直接向法院起诉,还可以优先选择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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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东丽区人民法院

原标题:《【五一】谈论工人的法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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