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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期注明“来源”或“转自”的作品全部转载新媒体,版权归原作者和原来源。 共享的副本是作者个人的观点,仅供网民学习参考,并不代表本期的观点。 年5月14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然判决陕西省人民政府前副省长冯新柱受贿案件,对被告人冯新柱以受贿罪判处徒刑15年,罚款人民币700万元。 冯新柱追缴受贿犯罪所得赃物及其利息,支付国库。 冯新柱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据审理,1999年至年,被告人冯新柱在陕西八大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理事长、铜川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市长、中共铜川市委书记、陕西省人民政府副总督、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冯新柱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金额特别巨大,应该依法处罚。 鉴于冯新柱到达案件后可以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积极说明案件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返还赃物,赃物全部追缴,依法将其
冯新柱简历
冯新柱,1960年7月出生,男,汉族,陕西县人,1981年7月就职,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
1979年10月至1981年7月在西安统计学校学习。
1981年7月至1989年11月在陕西省乡镇公司经济贸易企业会计财科出纳、副科长、企业经理助理(期间1983年6月至1986年6月在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商业公司经营管理大专班学习)
1989年11月至1994年3月就任陕西省农机电管理局财务处副处长。
1994年3月至1996年1月任陕西省农机电管理局财务处长(期间1993年8月至1995年12月在中央党校通信学院经济管理专科班学习)
1996年1月陕西省农机电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期间1994年9月至1999年12月为陕西财经学院财政专业职业研究生)
2001年6月铜川市副市长
2003年3月担任中国共产党铜川市委常务委员会、常务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4年8月担任中国共产党铜川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代理市长、党组书记。
2005年3月担任中国共产党铜川市委副书记、铜川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06年4月27日,在铜川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铜川市人民政府市长。
年1月担任中国共产党铜川市委委员、常务委员、书记。
年4月就任陕西省副省长、党组成员。
(简历摘自陕西省人民政府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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