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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
有海关关系
新的政策,新的规定开始实施了吗?
快让我知道吧!
01
海关总署公告年第116号
关于进口乌兹别克斯坦干辣椒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乌兹别克斯坦国家植物检验检疫局乌兹别克斯坦干燥辣椒进口检疫要求议定书》的规定,允许进口自本公告发表之日起生产的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乌兹别克斯坦干燥辣椒 从年11月3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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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海关总署公告年第117号
关于进口坦桑尼亚大豆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农业部坦桑尼亚大豆出口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的规定,从本公告发表之日起,允许进口符合相关要求的坦桑尼亚大豆。 从年11月11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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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年第54号
关于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的公告
为了执行国务院的决定,支持加工贸易的稳步发展,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 《商务部海关总署年第90号公告》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排除高能耗、高污染产品及高技术含量产品,共计排除199个10个商品代码。 此外,调整部分商品禁止方法。 调整后的禁止加工贸易类目录仍然按照《商务部海关总署年第90号公告》的有关规定执行。 从年12月1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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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海关总署公告年第118号
关于《进出口税则商品及项目注释》修订复印件(第6、7期)的发表
最近,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制度委员会修订了《商品名及代码协调制度注释》的部分复印件,中国海关同步修订并公布了与《进出口税则商品及项目注释》相关的内容。 从年12月1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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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公告年第53号
关于全面禁止固体废物进口的几个事项的公告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固体废物进口管理的修订复印件,进行相关联系业务,由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海关厅决定:
一、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 禁止进口、装卸和处置我国境外固体废物。
二、生态环境部停止受理和批准进口类可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 年颁发的进口限制类是可以作为原料使用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必须在证明书所述年的比较有效期内采用,逾期自行失效。
三、海关特殊监督管理区域和保税监督管理场所(包括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督管理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 a/b型)、保税仓库等保税监督管理场所)内单位产生的未回收出境固体废物,按照国内固体废物相关规定
四、在海关特殊监督管理区域和保税监督管理场所外开展保税修理和再制造业务单位生产工作过程中产生的未回收出境固体废物,参照第三项规定执行。
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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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海关总署公告年第119号
关于出境及国内运输海关监督货物的水运和空运工具申报电子信息样式v1.4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完善出入境及国内运输海关监督货物的水运和空运手段申报电子信息格式标准,海关总署根据年第107号公告,调整出入境水空运输手段申报信息中的部分数据项目,对出入境及国内运输海关监督货物的水运和空运手段 具体包括《中国海关出入境水运和空运工具消息xml schema》《中国海关出入境和国内运输海关监督货物水运和空运工具消息样式v1.4制定证书》。 从年12月1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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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海关总署公告年第120号
关于出境道路运输工具货物舱位电子传输信息样式v1.1的发表
为了切实加强道路出入境运输工具及货物舱位管理,进一步规范相关电子数据申报传输要求,根据海关总署年第113号公告,本署调整了出入境道路运输工具货物舱位电子传输信息的部分数据项目,并对中国海关出入境道路运输工具货物 具体包括“中国海关出入境道路运输工具货物舱位消息v1.1 xml schema”。 从年12月1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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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海关总署公告年第121号
“关于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零关税”原料海关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的“岛内进口在生产用或“两头在外”模式下生产加工活动(或服务贸易中)中消费的原料,为了贯彻“零关税”正面清单管理”的要求,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海关厅制定了“制 从年12月1日开始实施。
原标题:“12月,这些海关政策马上就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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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热门:12月,这些海关政策快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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