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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林商标注册公司起诉了网络剧《永不期待》的制片人,因为它认为使用万兴林作为应用程序的名称是侵权行为。昨日下午,朝阳法院一审裁定,万兴林应用并未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北京飞友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友兴公司)主张其对万欣林注册商标拥有专有使用权。然而,该公司发现,北京万和天一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天一公司)推出了万兴林移动应用,并注册了计算机软件的版权。

飞欧兴公司认为万和天一公司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32.9万元。

对此,万和天一公司认为,万兴人在以万兴人的名义向飞友兴公司申请注册商标之前,与该公司制作的网络剧《从未想过》有着相应的关系。此外,该公司还以万兴的名义开设了微信公众账户和微博。

法院经审理认定万兴林商标于2016年首次注册。2018年3月,飞友兴公司获得万兴林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但未实际使用该商标。法院认为,万和天一公司各自的媒体平台账户不是独立的商品,万兴人不能以此为由主张名优商品的命名权。

标题:“万星人”商标起纠纷 一审宣判APP未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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