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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2月21日,北京海淀法院。因约定在网络汽车平台上乘车后发生交通事故,乘客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驾驶员甄、嘀的实际经营者北京长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保险公司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相关费用共计37,078元。几天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赵女士称,2018年12月1日晚,她约了甄开车兜风。18时15分,该车从北向南行驶至海淀区苏家沱区通河路街交叉口时,与一名外来人员魏从西向东行驶的车辆相撞,造成两辆车损坏,两名乘客受伤。在交警队确定司机甄对事故负有全部责任后。
原告赵女士认为,她乘坐扁虱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头部、颈部、背部等多处受伤。在多次住院之后,她给赵女士造成了巨大的身心伤害,影响了赵女士的正常生活。之后,他多次联系司机甄某和滴答,协商赔偿事宜,但均告失败。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标题:乘坐顺风车出事故 乘客诉“嘀嗒出行”索赔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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