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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婷
随着“双十一”的到来,各大电子商务公司和网上购物平台纷纷推出双倍押金、购物补贴和彩票等措施来吸引消费者购物。与此同时,网上购物合同纠纷日益增多,消费者可能会遇到产品质量不合格、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商品、价格欺诈等问题。
网上购物松床质量不合格
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回放
洪女士在一家家具店买了一张价值628元的松木床和一张价值345元的床垫。在组装过程中,她发现床的零件变形了。经过沟通协商,网店退还给洪女士230元。侯红女士将松床送到国家住宅及室内环境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委托检验,并支付了鉴定费400元。检验报告认定产品不合格。因此,洪女士向法院起诉网店经营者,要求网店退还余款743元,并承担400元的鉴定费。最终,法院决定解除双方的松床销售合同,家具店返还洪女士剩余价款398元及鉴定费400元,洪女士返还松床。
法律提示
当消费者通过网络平台购买商品时,他们已经与卖方形成了销售合同关系。合同生效后,双方应按照合同履行义务,买方应及时支付价款,卖方应按照合同交货。卖方交付的货物应符合订单中描述的商品信息。如果货物与合同不符,卖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同时,如果双方的合同目的因卖方违约而无法实现,买方可以申请解除销售合同,然后要求卖方退还价款。
在这种情况下,洪女士付出了代价,家具店应该交付合格的产品。然而,诉讼涉及的松床是不合格产品,家具店的行为是严重违约。对于所涉及的床垫,洪女士没有证据证明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故法院不予支持返还床垫345元的主张。
网上商店的虚假宣传构成欺诈
网购平台在履行其义务后不承担责任
案例回放
张先生从网上商店买了两件外套。签约后,他发现服装面料可能掺假。委托检测机构检测后,结果显示网上购买的外套为不合格产品。他认为服装公司的行为构成欺诈,同时他的货款被网购平台收取,因此他向法院起诉服装公司和网购平台,要求退还货款并支付三倍的赔偿金。经审理,法院认定网上商店的行为构成欺诈,并判给货款和三倍赔偿金。然而,网上平台只是双方谈判的平台,不是交易的参与者,也不是网上购物合同的一方。它只提供一个消息平台,不参与双方之间的具体签约过程。现有证据不能证明网上购物平台知道或应该知道服装公司销售上述两件服装时存在欺诈行为。因此,张先生关于网上购物平台与服装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不予支持。
法律提示
网购平台不是网购合同的一方。如果消费者通过网上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应向销售者或服务提供者索赔。
但是,在以下三种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要求网上购物平台承担相应的责任:
首先,如果网上交易平台提供商不能提供卖方或服务提供商的真实姓名、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消费者也可以向网上交易平台提供商索赔。第二,如果网上交易平台提供商做出了对消费者更有利的承诺,它应该履行承诺;赔偿后,网上交易平台的提供商有权向卖方或服务提供商索赔。第三,网上交易平台的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利用其平台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应当依法与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连带责任。
网购数码产品还没有通过3c认证
消费者得到三倍的补偿
案例回放
赵先生在一家购物平台的数码专卖店网上买了一个移动视频盒。收到货物后,他根据包装上印刷的制造商和制造商的公司信息进行了询问,但他找不到货物的3c认证。据赵先生介绍,数码专卖店在网站上大肆销售涉案产品,使人误以为产品已经通过3c认证,这种行为构成欺诈。因此,他向法院起诉了数码专卖店,要求退还价格并支付三倍的赔偿金。数码专卖店认为,供应商声称所涉及的产品不需要3c认证。最后,法院决定支持赵先生的主张。
法律提示
3c认证涉及产品安全等因素,对消费者的消费决策有着重大影响。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保护人体健康或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的相关产品在交付、销售、进口或者用于其他经营活动前,必须经过认证(以下简称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标明认证标志。因此,需要3c认证的产品只有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才能销售,即消费者有理由相信销售的产品已经通过3c认证。销售者有义务检查他们销售的产品是否经过认证,然后向消费者做出真实的解释。
标题:网购遇纠纷 消费者怎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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