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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协会连续三年在双十一期间对网络消费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和监督,发现并揭露了大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并将相关线索移交给政府相关部门。
今年以来,电子商务平台的低价、劣质、高价假冒等问题成为消费者关注和舆论关注的焦点。双十一就要到了,中国消费者协会已经向消费者发出了三次提醒。
首先,不要被低价所迷惑,提倡优质消费。熟悉电子商务及相关运营商的常用定价方法。在参与网上消费之前,尽量通过其他渠道了解所购产品的质量和价格。不要相信绝对条款的广告,不要被虚假折扣所迷惑,不要被明显的低价所误导,愿意为符合质量消费要求的产品买单,自觉远离销售问题频发、整改态度不佳的电子商务平台。
第二,养成良好的习惯,坚持理性消费。更加注重电子商务平台及相关运营商的资质和信用,理性参与促销活动,避免盲目购买和冲动消费,防范低价、劣质、高价假冒的陷阱。签收快件时,必须开箱检查,如有不符,拒绝签收。对于已签字的商品,应妥善保管相关消费凭证和必要的包装,妥善处理包装好的商品,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第三,善用合法权利,主动依法维权。深入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即将出台的《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倡导在参与网上消费过程中履行相应的消费责任,及时反映电子商务平台及相关运营商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消费者体验评价的客观公正立场,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主动维护自身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表示,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地方消费者协会将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始终依靠消费者的力量,继续开展网上消费的社会监督,进一步推进网上消费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督促电子商务平台及相关运营商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严格控制产品质量,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做虚假宣传,不误导价格,保护个人信息,坚决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标题:“双11”前中消协提醒:谨防“低价劣质、高价仿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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