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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周玲综合报道
针对董明珠部分房产被申请保全的消息,格力电器做出澄清。
1月8日晚,格力电器(000651)发布澄清公告,声明公司董事长董明珠名下的财产未被查封或冻结;根据《公司法》,媒体报道不影响公司董事长董明珠女士正常履行职责,也不影响其作为新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资格。
格力电器表示,最近有报道称,“珠海银龙集团于2018年11月6日诉前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申请查封财产,要求以被告金拓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和董明珠的名义取得价值1436.2329万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格力电气表示,公司接到报告后,立即核实了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1.经核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未采取实际措施保护董明珠女士名下的财产,也未向她送达任何法律文书;
2.经核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已于2018年12月29日撤销了本报告中的裁决;裁决所涉及的争议尚未由法院立案;
3.经核实,截至目前,公司董事长董明珠女士未收到任何其他与诉讼有关的法律文件;
4.经核实,该公司董事长董明珠女士名下的财产未被查封或冻结;
5.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上述媒体报道不影响公司董事长董明珠女士正常履行职责,不影响其作为新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资格。
1月1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网站公布了珠海银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民事判决和董明珠诉前查封财产的申请。
根据该判决,珠海银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龙控股”)于2018年11月6日诉前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申请查封财产,要求对金拓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和董明珠名下价值14,362,329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银龙控股通过保函提供担保。
经审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认为,申请人银龙控股提交的申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判决如下:对被申请人金拓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和董明珠价值1436.2329万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裁决应立即执行。如果您对本裁定不满意,可以在收到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我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得中止裁决的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工商数据显示,银龙控股是珠海新能源汽车及电池制造商银龙新能源的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5.66%;董明珠持有17.46%的股份,排名第二;珠海金拓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65%的股份。
银龙控股由银龙新能源创始人、前董事长魏银仓全资拥有,法定代表人为银龙新能源总裁孙国华。银龙控股这次对董明珠的攻击,也是魏银仓和董明珠彻底反目后的最新举措。
蒋鹏记者注意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布的判决日期是2018年11月7日。2018年11月13日之后不久,银龙新能源还公布了2018年11月7日致银龙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信函。银龙新能源表示,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管理层发现,前董事长魏银仓和前总裁孙国华涉嫌以非法手段侵犯公司利益,涉案金额超过10亿元。该公司已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珠海市公安局经济调查支队已报案,并已被相关机构正式受理。
针对上述指控,魏银仓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他第一次通过律师提起诉讼,并在北京提起诉讼。
格力电器的声明强调,报告中提及的裁决已于2018年12月29日被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撤销;法院尚未对裁决中涉及的争议提起诉讼。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格力电气还特别提到,上述报道并不影响董明珠正常履行职责和其作为新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资格。
1月1日晚,格力电气公布新一届董事会董事提名名单,大股东格力集团推荐董明珠、黄辉、王敬东、张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过近七个月的“延期”,格力电气最终公布了新一届董事会的董事提名名单,现任董事长董明珠仍在名单上。
人们普遍认为,这也是董明珠再次当选的第一步。
珠海格力电气有限公司关于近期媒体报道解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珠海格力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公司”)关注到媒体刊登的“董明珠等1436万财产被法院保全,并声称与银龙集团股权纠纷有关”的报道(以下简称“该报道”),该报道被其他媒体转载并在网上传播。
标题:格力:董明珠名下财产未受冻结,财产保全裁定被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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