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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财经记者张健
徐振华曾是腾讯游戏的资深R&D人才,因违反竞业禁止条款被起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徐振华赔偿腾讯1940多万元。记者发现,近年来互联网行业的竞业禁止纠纷和诉讼非常普遍。竞业禁止条款的基本模式是员工离职后一定时期内不能在“竞争对手”企业工作。互联网行业吸收了许多人才,但从业者的流动性也很大。那么,互联网公司会特别关注什么样的员工竞业限制呢?
前腾讯游戏资深R&D人才徐振华成立了一家公司,开发各种游戏产品,类似于他在腾讯游戏任职期间和离职后开发的产品,其中包括一款与《王者的荣耀》高度相似的游戏。腾讯质疑徐振华的行为违反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竞业禁止条款,因此要求徐振华承担违约责任。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徐振华根据合同返还腾讯1940多万元。这一数额创下了此类案件中最高赔偿的记录。
这背后是互联网行业对人才和利益的激烈竞争。第一财经1℃记者通过搜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互联网行业的不竞争案件数量正在增加,高额赔偿已成为常态。司法机关近日发布的研究报告建议,竞业禁止义务人一旦被发现违反义务,必须承担相关责任,即使没有给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也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我创办了自己的公司,在不离职的情况下开发类似的游戏
网络游戏一直是腾讯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几年前,腾讯开发了一款名为《植物大战僵尸在线》的网络游戏。玩过这个游戏的玩家可能还记得,当时在腾讯游戏工作的徐振华负责这个游戏的研发。徐振华在网络游戏中相当出名。在腾讯任职期间,他还开发了著名的网络游戏《轩辕传奇》。然而,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7月份做出的二审判决将许振华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该判决确认徐振华违反了与腾讯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的相关规定,判徐振华向腾讯支付人民币1940万元以上。
根据判决,2009年4月,徐振华进入腾讯开发和运营网络游戏。同年8月和2012年10月,腾讯先后授予徐振华股票期权。2014年5月28日,徐振华与腾讯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徐振华的职位掌握着腾讯及其附属公司的重要信息。在接受腾讯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期权时,徐振华与腾讯签署了《保密和不竞争承诺协议》。一旦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只要许振华遵守合同,在约定的时间内不从事相同或类似行业,腾讯将向其支付巨额竞业禁止补偿。
然而,在徐振华还在腾讯的时候,他成立了一家新公司——上海慕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慕童科技”)。根据工商资料,慕童科技成立于2014年1月,徐振华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徐振华离开腾讯后,2014年11月,徐振华成立了两家公司:上海航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泽科技”)和上海沐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沐阳科技”)。2015年1月,上海木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莲科技”)成立。航泽科技、沐阳科技、沐联科技的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均为徐振华。上述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计算机技术、电子技术、互联网技术和通信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和技术咨询”。腾讯发现慕童科技开发了一款名为手机传奇的网络游戏。经过比较,腾讯认为这款网络游戏大量抄袭了王者的荣耀。
随后,腾讯向法院起诉徐振华,要求法院责令徐振华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合同向腾讯支付2300多万元。一审法院认定徐振华确实违反了竞业禁止协议,并责令其向腾讯支付372万元的违约金。双方不服一审判决,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1℃记者注意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确定的赔偿金额与徐振华收购腾讯股份有关。
根据二审判决,二审期间,腾讯要求徐振华提供2017年7月起相关证券机构账户的交易记录。徐振华认为,他个人账户的交易记录是敏感信息,受到保护,有权不提供。法院向徐振华解释后,徐振华仍坚持这一理由,并拒绝提供。最终,法院判决徐振华返还基于腾讯股份赠与获得的全部实际收入,并支付腾讯19,403,333元。
标题:前员工开发腾讯游戏相似产品,被判赔偿19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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