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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网4月9日电-昨天,银监会办公厅发布通知,明确保险资产负债管理报告的报告要求。
中国保监会表示,为进一步完善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规则,明确保险资产负债管理报告的报告要求,从2019年第一季度开始,各公司应按照修订后的监管规则要求,对资产负债管理进行量化评估,并按要求提交季度报告。
此外,各公司应按照《保险资产负债管理条例第5号——资产负债管理报告》的要求,编制资产负债管理年度报告,并于每年5月31日前通过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信息系统模块提交。
具体而言,年度报告应包括四个部分:一是资产负债管理量化评估表和年度分析报告;二是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价表,即截至报告年度次年4月30日的健全制度和有效合规情况;三是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的支持性文件,即根据《关于报告保险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自我评估结果有关事项的通知》(银豹建办发[2018]78号),报告系统完整性和合规有效性。由说明书制作的附件文件夹;四是资产负债管理年度报告的签字盖章页,以及年度分析报告中的组织结构图和流程图。
标题:银保监会:各险企应按修订后的规则报送资产负债管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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