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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消费者纠纷不断识破陷阱,依法维权
近年来,随着消费形式的不断创新,消费市场上出现了一些新型的消费纠纷,如网上购物纠纷、食品安全纠纷、旅游纠纷、预付费消费纠纷等。在消费者维权意识逐渐增强、维权热情不断提高的同时,越来越多的消费者纠纷被诉诸法院。
浙江省法院受理的消费者纠纷案件种类繁多,涉及与消费者权益密切相关的诸多领域。《法制日报》记者通过梳理食品、交通、预付卡消费领域的典型案例,旨在帮助消费者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认清消费陷阱,运用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保持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同时,它敦促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共同创造一个安全可靠的消费环境。
梭子蟹变成了河蟹,并返回了1500的差额
我很高兴为我女儿的订婚婚宴做准备,但我很生气,因为酒店把蛞蝓(梭子蟹)变成了河蟹。为此,丁女士和一家酒店开始打官司。
2017年6月,丁女士在温州永嘉县的一家酒店为女儿预订了12桌订婚宴。双方约定宴会的套餐为3680元/桌,套餐包括两个干蒸香菜。在9月27日的订婚宴会上,酒店没有按照约定提供干的和蒸的中国蛞蝓,而是提供了一只河蟹。宴会结束后,酒店仍按原商定价格3680元/桌收取餐费。酒店工作人员向丁女士道歉,但双方未能就赔偿价格达成一致。因此,丁女士向永嘉法院起诉一家酒店违约。
丁女士说,一只好河蟹的价格大约是30元一斤,而120元到130元的蛞蝓的价格大约是1.3公斤。一桌两个鼻涕虫约1.3公斤,那天一共订了12桌,所以被告永嘉县的一家酒店应该付给他2000元的酒席差价。此外,她在被告办公室预订的宴会是为她女儿举行的婚宴,许多客人被邀请参加。现在,被告擅自用低价河蟹代替高价蟋蟀的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她的声誉,也给她的家人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心理创伤。除了赔偿差价外,丁女士还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1万元,同时她连续10天在温州地区级报纸上向被告道歉。
经审理,永嘉法院认为,原被告与被告之间的餐饮服务合同合法成立并有效,双方应按照合同履行义务。被告未按约定提供菜品,将蒸好的芫荽换成河蟹,应承担返还差额的违约责任。本院综合考虑了原被告和被告主张的蛞蝓和河蟹的收购价格,判决被告永嘉县宾馆有限公司退还原告丁女士差额1500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同时,办案法官表示,道歉和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不是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因此该申请缺乏法律依据,没有法律依据。
网购电池突发自燃欺诈消费三倍赔偿
张是温州市瑞安县一家公司的销售员,为用户提供宽带安装和维护服务。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张先后三次从淘宝商城“绿色能源”购买了三套锂电池和充电器。2018年2月2日晚,下班后,张照常给电动车充电,但锂电池自燃,导致电动车及其内装物当场燃烧。火灾发生后,张立即向商家和淘宝客服反馈,要求赔偿,但由于商家坚持自己的产品没有问题,问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为此,张向瑞安法院提起诉讼。
在审判期间,本案双方的争议集中在火灾是否由锂电池自燃引起。一方面,根据原告张的陈述,他在用所涉及的锂电池给电动三轮车充电时使用了另一套铅酸电池。鉴于火灾现场已经失传,目前还没有有效的结论,即推断火灾事故的发生是由于锂电池的缺陷。另一方面,通过对火灾现场剩余充电器的测试,发现充电器的电压不稳定,输出电压高于锂电池的额定满电压。因此,不排除因充电器电压过高引起的锂电池自燃。
为查明事实,法院工作人员在淘宝店详细查阅了被告的相关产品,发现涉案锂电池的产品介绍被描述为“淄博某工贸公司生产的软包装磷酸铁锂电池,保修期为3年,1年内免费维修。”从宣传语言、图片的整体效果以及普通消费者的认知来看,普通消费者很容易将所涉及的锂电池误认为是淄博某工贸公司生产的,有质量保证。在这方面,被告称所涉及的锂电池是自组装的,其中充电器和磷酸铁锂电池芯是从网上单独购买的,但它们都有自己的产品资质,组装的成品没有相应的资质。由此可见,被告在销售产品时,未能对涉案锂电池的基本情况进行真实、全面的介绍,且组装好的成品没有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误导原告购买,构成欺诈。
据此,瑞安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购物款9290元,三次赔偿款27870元,共计37160元。
健身房搬迁到新场地的预付资金应予以退还
标题:新型消费纠纷不断 识破陷阱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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