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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网3月15日电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今天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三楼金色大厅会见了采访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中外记者,并回答了他们的提问。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会见中外记者
以下是书面记录:
记者:我的问题是关于外资法,但是角度不同。因为我们特别注意到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投资并不涉及《外资法》,我想这将使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有些迷惑。此外,我还认真听取了你关于对外开放的发言,没有提到香港、澳门和台湾。这是否意味着中央政府对香港、澳门和台湾的投资政策会有所调整?
李克强:香港和澳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台湾海峡两岸都属于一个中国。我们一贯重视港澳台投资。香港和澳门对内地的投资占我们海外投资的70%。我们能忽略它吗?我们将进一步发挥香港和澳门作为单独关税区和自由港的作用。正如我刚才对台湾记者所说,我们将为台湾同胞到大陆投资创造有利条件。
我想在这里说明,在港、澳、台投资可以参照或比照刚刚通过的《外商投资法》,一些长期有效的制度安排和实践做法将继续使用,这不仅会影响,而且有助于吸引港、澳、台投资。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文件的过程中,国务院将认真听取港澳台同胞的意见,切实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欢迎更多港澳台同胞投资。
标题:李克强:港澳台投资可参照、或比照适用外商投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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