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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网3月8日电-今天,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做好2019年银行保险服务促进农村振兴和扶贫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农村振兴战略和实现消除贫困目标的有关部署和部署, 银监会近日发布了《关于做好2019年银行保险服务农村振兴扶贫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动解决当前三农金融服务和扶贫工作中的困难。
《通知》从优化金融服务供给机制、明确服务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促进基础金融服务拓展和质量提升、帮助实现扶贫攻坚目标、净化农村金融环境、加强差异化监管和引导等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
明确全纳涉农贷款和精准扶贫贷款增速、增量评估要求。根据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普惠性涉农贷款增长目标,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持同口径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完成普惠性涉农贷款差别化考核目标,实现普惠性涉农贷款增速普遍高于各类贷款平均增速。同时,准确的扶贫贷款余额应不断增加。深度贫困地区贷款增速高于各省(区、市)贷款平均增速。
优化农村振兴和扶贫的金融供给机制。要求设有普惠金融部门的大中型商业银行(除“三农”和扶贫部门外)将普惠涉农金融服务和扶贫金融服务纳入部门体系统一管理,并在内部资本转移定价、评估和激励政策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形成专业服务农村振兴和扶贫的金融服务供给机制。
加强银保融合,促进基础金融服务拓展和质量提升。第一,加大农村银行和保险机构服务的整合力度,在服务渠道上共同努力,更加便捷有效地提供基础金融服务。二是简化空白象乡设立简易银行和保险网点的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三是科学合理推进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鼓励不具备网点条件的乡镇通过电子机器、移动服务站和便民服务点实施服务覆盖。
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保护功能。一是强化保险机构的风险保护功能,推进农村保险服务振兴专业化机制建设。二是实施农村振兴保险服务差异化监管,加强农业保险产品管理,研究农业保险产品分级管理。
做好特殊群体金融服务,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一是做好各类现代农业金融服务,支持返乡农民工等农村新兴群体创新创业。提高特殊群体金融服务水平,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放宽老年人贷款年龄限制。二是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力度,拓宽抵押物范围,扩大保险产品试点范围。
截至2018年底,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不含票据融资)余额33万亿元,同比增长5.6%;全纳涉农贷款余额5.63万亿元,同比增长10.52%。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扶贫小额信贷余额2488.9亿元,支持641.01万户已建卡贫困家庭;扶贫开发贷款余额4429.13亿元,比年初增加336.8亿元。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保险机构覆盖率分别达到96%和95%;全国行政村基本金融服务覆盖率为97%。全国农业保险实现年保费收入572.65亿元,为1.95亿家庭提供3.46万亿元的风险保障,承保粮食作物11.12亿亩。涉农小额贷款担保保险实现保费收入4.1亿元,发放8.3亿元,帮助20万农民筹集了138亿元“三农”融资贷款。农村住房保险覆盖超过1.4亿套农村住房,提供3.6万亿元的风险保障。开发扶贫专用农业保险产品147种,涉及22个省和地区的60种农作物。
标题:银保监会推动解决当前"三农"和扶贫金融服务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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