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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独家从相关渠道了解到,为了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监管部门提出了一些要求,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立足回报,坚持定位,不断优化服务农村振兴的体制机制。与此同时,他们加强了评估目标,并要求进一步增加对农业相关贷款的投资。
昨日,银监会农村中小银行监管司司长郭虹在两会期间也对记者表示,围绕服务农村振兴战略,他希望今年涉农贷款总量和增速比去年有所提高。
监管部门也对保险机构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包括强化风险保护职能,不断扩大保险资金在农村振兴中的投入,推动中国农业再保险公司的成立。
进一步加大涉农贷款投入
记者获悉,监管要求开发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加大对农村振兴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设立普惠金融部门的大中型商业银行应将普惠涉农金融服务和扶贫金融服务纳入事业部制统一管理,并在人员配备、经济资本配置、内部资本转移定价、成本安排和考核激励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城市商业银行和民营银行的要求是:明确服务重点,优化授权和信贷机制,继续发展多元化、特色化的农村金融产品,提高服务便利性和可及性;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应主要使用新的地方可贷资金,保持存贷比和县贷款在资产中的比例在合理水平。统筹研究推进省级协会改革,规范省级协会绩效。稳步建立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和“多县一线”系统村镇银行。
据中国保监会统计,截至2018年第四季度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不含票据融资)余额为33万亿元,同比增长5.6%。
与此同时,监管部门加强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农村振兴和帮助脱贫的评估目标。2019年,银行业金融机构需进一步加大涉农贷款投入,按照“增加供给、降低成本”的原则,涉农贷款中间成本和普惠性涉农贷款利率将得到有效降低。
根据评估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保持同口径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的基础上,努力实现普惠涉农贷款差异化评估目标,实现银行业普惠涉农贷款增速普遍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的目标。
具体而言,农业发展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应认识到,普惠性涉农贷款的增长率高于自身贷款的平均增长率;如果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和中小农村金融机构涉农普惠贷款余额占自身贷款余额的比例超过一定比例(各银行保监局自主制定标准),在确保辖区内法人涉农普惠贷款总体增速高于辖区内贷款平均增速的基础上,可适当放宽对单个机构的考核要求。
根据监管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实现扶贫贷款余额准确持续增长。仍拥有基本金融服务的空白区银监局应加强任务分解,力争到2019年将空白区面积减少一半,力争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基本金融服务全覆盖。
据悉,对于未能完成评估目标的机构,将通过系统内通报、发出监管提醒函、与高管人员面谈、现场检查和调整监管评级等方式,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
加大保险资金在农村振兴中的投入
在农村振兴过程中,保险机构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记者独家获悉,监管部门还提出了保险业在下一步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方面可以推进的相关工作。
首先,保险机构应强化风险保护功能。包括提高农村疾病、自然灾害和事故的保险保障水平,不断扩大保险资金在农村振兴中的投入,稳步推进保险资金依法支农试点。
具体而言,应加强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的建立,实施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准备金制度。推进中国农业再保险公司成立,完善多层次农业保险风险分散机制。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涉农保险综合费率逐步稳定在合理水平。
其次,从保险业的角度支持农业供给方的结构改革。包括:鼓励发展农机保险;促进乳品保险的拓展和升级;增加农业保险的农作物和畜产品品种,扩大保险农作物播种面积和森林保险覆盖范围。
同时,创新保险产品。具体操作包括:探索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贷款、农民信用担保保险贷款等银保合作产品;研究开发符合农民实际需求的人寿保险和财产保险产品。
扩大涉农保险产品的试点范围也是保险业下一步计划推进的方向。具体有:继续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农业巨灾保险和“保险+期货”试点、生猪和蔬菜价格保险试点;鼓励各地开展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和设施农业保险试点,扩大森林保险费补贴试点范围。
标题: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再加码 监管部门要求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 扩大险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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