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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股市场发行价还是再现“三高”?投资银行开出了六个药方
由于发行价高、市盈率高、募集资金超高而逐渐被人们遗忘的ipo“三高”,随着科技委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的市场价格问题,再次引起了市场各方的关注。
然而,随着《科技板块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的结束,《证券时报》记者从各种调查中了解到,很多券商都提出了自己的建议,综上所述,科技板块ipo“三高”至少有六个解决方案。
通过询价确定发行价
上海证券交易所1月30日发布的《科学技术板块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通过线下投资者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
意见稿强调,参与询价的线下投资者应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议价或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参与询价的发行人、承销商和线下投资者不得在询价活动中合谋提供、转让利益或寻求其他不正当利益。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指出,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如目前的ipo询价,应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并接受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为线下投资者设定具体条件,并在发行公告中提前披露。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关规定,参与线下询价的投资者主要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金融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和私募股权基金经理,以及符合合资投资者条件的个人投资者。
“现在a股ipo的市盈率是23倍,而科技股板块将打破目前的限制。发行价完全由询价决定,询价结果可以和发行价一样确定。”一些投资银行家表示,除了试点注册制度之外,这也是科技局朝着市场化方向迈出的有力一步。
23倍的初始红线实际上是行业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形成的既定市盈率。该协议源于中国证监会2014年1月12日发布的《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办法》,但该规定并未明确指出市盈率上限为23倍,而是行业默契达成的市盈率。
完全通过询价确定发行价,意味着监管部门不做其他限制。这种市场化的发行方式对a股市场来说并不陌生。早在2011年前后,ipo完全是通过询价发行的,但当时又出现了另一个令人头痛的问题——“三高”。
“三高”具体指ipo发行过程中的高发行价、高市盈率和超高募集资金。归根结底,“三高”是高市盈率和高价发行导致的超高募集资金。当时甚至有很多企业,过度筹资的规模是计划筹资规模的几倍,引起了市场的诸多批评。
投资银行的讨论相当激烈
如果科技股的市场价格出现“三高”怎么办?这也成为上述磋商草案磋商过程中投资银行激烈讨论的焦点之一。
为此,在《科技板块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咨询和反馈过程中,许多投资银行也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据《证券时报》记者调查,至少有六条操作建议。
第一个提议是引入战略投资者。提出该建议的投资银行认为,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过程中,战略投资者肯定会考虑目标公司的未来发展以及本次发行和上市的定价,并会提出定价建议,影响最终的发行定价。价格太高,这自然会使战略投资者的利润减少0。“引入战争投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经纪人和发行人设定高价的自然冲动。”提出建议的投资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
第二项建议是实施保荐人、投资者和发行人高管的战略布局。这样,投资银行和发行人设定高价格的冲动自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抑制。赞助商已经自己投资了。如果定价过高,虽然承销赞助费被多收了,但投资部分可能会赔钱,这自然会迫使投资银行在定价上更加理性。高管参与战略布局,实现了利益捆绑,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定价的合理化。
第三个建议是取消高报价。提出该建议的投资银行建议,应明确《科技板块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八条中“剔除最高报价”的定义,同时明确剔除低报价的方法。你可以参照目前的方法,比如剔除报价的最高部分,剔除的认购金额不低于线下投资者认购总额的10%。
第四个建议是干预过高的市盈率问题,例如,提醒那些超过行业市盈率100%和200%。
根据投资银行的说法,高价发行不一定是积极的效果。根据国际经验,一些主承销商由于利润驱动和多年积累的强势地位,经常发行高价发行,导致发行后出现大规模的中断,影响整体市场。去年,香港市场上有许多科技股。
第五项建议是增加新股发行规模。提出这一建议的投资银行认为,发行价太高,归根到底是供给太少,单只ipo股票的供给应该增加。
标题:科创板市价发行或再现“三高”?投行开出六大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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