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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经常听到“小微企业”这个词,但你知道“小微企业”是什么意思吗?这两者有什么区别?26日,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通过网络访谈对网民提问做了专题解释,涉及数百万企业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刘宝柱表示,“小微企业”是一个没有严格定义的习惯性术语。目前,“小微企业”被比作“大中型企业”。

数据地图。中信经纬照片

刘宝柱表示,如果我们想找到一个更接近的解释,那就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改委和财政部在2011年6月发布的《中小企业分类标准》。根据员工、营业收入和总资产等指标,将16个行业的中小企业分为三类:中型、小型和微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以理解为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小微企业”的由来是《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是指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特定企业。其特点不仅体现在“小”,而且要求“低利润”,这主要是用于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国税总局“抠字眼”

刘宝柱指出,经过几次政策变化,中小企业的标准不断提高,范围不断扩大。据统计,今年小微企业标准提高后,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企业比例约占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总数的95%,即95%的企业是企业所得税中的“小微企业”。

最后,他提醒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一定要牢记税法中的“微利”一词,并根据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判断其是否符合要求。

标题:小微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国税总局“抠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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