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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老店同仁堂过期蜂蜜事件仍在发酵。
2月1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发布公告,撤销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质量奖称号
该通知指出,近日,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同仁堂的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北京同仁堂蜂业有限公司因更换标签、使用再生蜂蜜作为原料生产蜂蜜而被行政处罚。根据《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7号)第三十二条规定:“获奖单位和个人两年内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违反法律、法规和纪律的,予以撤销并公告”,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研究决定,撤销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质量奖称号,收回证书和奖杯。
纵观以往的数据,《国际金融新闻》记者注意到,正是在2016年举行的第二届中国质量奖大会上,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公司获得了“中国质量奖”。
据悉,“中国质量奖”是中国质量领域的最高荣誉,旨在表彰在质量管理模式、管理方法和管理体系等领域做出重大创新成果的组织和为推动质量管理理论、方法和措施创新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对于同仁堂被取消中国质量奖称号一事,一位未透露姓名的食品行业官员告诉记者,这将给同仁堂带来很大的打击。“同仁堂作为一个百年老店,遭遇了这样的质量事故,对其品牌声誉造成了很大的损害”。
事实上,同仁堂已经受到了相应的惩罚。2月11日,同仁堂宣布,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市场监督局和北京市大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完成相应调查并实施相应行政处罚。除了没收非法所得11.17万元和没收3300瓶蜂蜜外,同仁堂还被罚款1408.83万元。
经调查,滨海县市场监督局发现同仁堂蜂业部分经营者使用再生蜂蜜为原料生产蜂蜜,并标注虚假生产日期,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同仁堂在2月11日晚发布的另一份公告指出,基于“蜂蜜事件”,公司认为刘向光总经理、副总经理、宋副总经理存在严重失职行为,是不可推卸的责任,违反了高级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勤勉尽责的义务。经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同仁堂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不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职务,同意解聘刘向光、张建勋;免去宋副总经理职务,另行安排工作。
中国食品行业分析师朱在接受《国际金融新闻》采访时表示,同仁堂对过期蜂蜜事件的处理是罕见的。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也凸显了国家对整个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视。“从监管措施的角度来看,这实际上有点像一个例子。对于整个中国的食品安全和食品产业结构的改善,(这次事件)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指导意义和标杆作用。”。
标题:蜂蜜事件持续发酵 同仁堂被撤销中国质量奖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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