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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涉嫌违规在股东大会上提前公布结果,广东证监局近日发布了一项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表明其决定向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发出警告信。此前,格力电器一直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关注。
广东证监局表示,经调查,珠海格力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在2019年1月16日下午举行的格力电器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发布了格力电器2018年相关业绩信息,格力电器在股东大会结束后的当晚发布了2018年年度业绩预测。
这是事实。在格力电器同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上,董明珠透露,格力电器2018年税后利润超过260亿元。当时,有人质疑董明珠的言论可能涉嫌违反该信。
广东证监局认为,董明珠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决定采取行政监督措施,向董明珠发出警示函。要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研究,规范对外信息发布行为,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警告信说。
在此次监管之前,1月17日晚,也就是董明珠再次当选董事长的第二天,深圳证券交易所向格力电器发出了一封关注信,这自然是由董明珠提前发布公司业绩的口误引起的。
标题:业绩说漏嘴 董明珠接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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