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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1月25日报道,为进一步加大对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力度,江苏省出台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了创造公平的市场环境、减轻民营企业负担、畅通企业融资渠道、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增强民营企业实力、构建“亲”与“清”的政企关系、完善服务保障体系、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等8项重点任务和30项具体措施。

江苏:2021年银行业对民企贷款占比不低于50%

《意见》指出,将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所有行业和领域。进一步开放铁路、民用机场、基础电信、配电、国防科技、金融等领域,确保各类投资主体平等相待。建立向民间资本引进重点项目的常态化机制,不断启动吸引民间资本的基础设施项目。

江苏:2021年银行业对民企贷款占比不低于50%

此外,《意见》提出省级部门年度采购预算总额中用于中小民营企业的比例应不低于40%。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除必须保持国有资本为国家所有的企业外,国有股的比例不受限制。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重大投资项目和资产整合项目的实施,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可获得控股权。减轻民营企业的负担,增加企业相关收费的标准化,这只能减少而不能增加。降低市场融资成本,充分发挥政府融资担保体系的作用,充分利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300亿元的信贷支持。鼓励各地设立信用风险补偿基金池、过桥贷款基金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等。,加大对中小企业和技术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

江苏:2021年银行业对民企贷款占比不低于50%

在畅通企业融资渠道方面,江苏省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争取每年新增企业贷款,其中大银行对民营企业的贷款不低于1/3,中小银行贷款不低于2/3,力争到2021年银行对民营企业的贷款比例不低于50%。化解企业融资风险,支持民营企业妥善应对债务风险。加快设立100亿元省级救助基金,各市设立相应基金。

江苏:2021年银行业对民企贷款占比不低于50%

根据《意见》,将支持民营龙头企业提升规模。实施创新型龙头企业培育计划和个人冠军企业培育升级计划,到2020年培育100家全国个人冠军企业。培育和引进民营总部企业,加大激励和补贴力度,新迁入江苏省或在江苏省新注册成立并被认定为民营总部企业(包括综合总部、地区总部和职能总部)的,可在认定当年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

江苏:2021年银行业对民企贷款占比不低于50%

来源:中国证券网

标题:江苏:2021年银行业对民企贷款占比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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