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377字,读完约3分钟
1月24日中午,银河生物发布公告和风险警示公告,称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已接受中国证监会的案件调查。
根据公告,由于公司和银河集团涉嫌违反信息披露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银河集团进行调查。
银河生物表示:如果该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且该违法行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严重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严重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该公司股票可能会受到退市风险警示和停牌。
所有控股股东的股份一直在等待冻结
官方网站显示,银河生物成立于1993年,1998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是银河集团旗下两家上市公司之一。
银河生物的主营业务涵盖生物医药、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子元器件、技术服务等行业,其中生物医药将是公司未来五年的重点行业方向,而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子元器件等领域是公司的传统主营业务,其成熟的客户基础和稳定的业务收入将为公司的产业调整和升级提供基础和条件。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之前,作为银河生物的控股股东,银河集团持有的银河生物全部股份一直在等待冻结。
根据银河生物于2018年12月19日发布的公告,截至公告日,银河集团持有银河生物517,612,967股股份(包括401,169,406股限制性股份),银河集团持有的银河生物全部股份已被司法冻结,等待冻结。
等候机关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等候时间为36个月。截至目前,银河生物尚未披露控股股东所持全部股份冻结的最新进展公告。
银河生物表示:该公司和银河集团是不同的实体。公司在资产、业务和人员方面保持一定的独立性。银河集团持有的公司所有股份都在等待冻结,暂时不会为公司生产经营。具有直接和显著的影响;银河集团所持全部股份的冻结并没有对该公司的控制权产生重大影响。银河集团仍然是该公司的控股股东。但是,如果控股股东等待被冻结的股份被司法机关处置,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可能会发生变化。
他因虚报收入而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
在整理数据的过程中,《新京报》记者发现,银河生物因虚报收入被证监会处罚。当时,银河生物的证券缩写是银河科技。
2011年6月10日,银河科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11]19号)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披露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8月17日对公司进行的调查,公告号:2006-34),中国证监会对该公司的调查已经结束。
处罚决定的主要内容是对2004年和2005年部分相关人员和公司违反银河科技信息披露的行为进行相应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证监会认定的违法事实为:银河科技2004年销售收入虚高1.79427亿元,利润6931.8万元;银河科技2005年的年销售收入为3475.76万元,利润为795.16万元。银河科技隐瞒关联方的资金交易等。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根据原《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和《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银河科技予以警告,并处五十万元罚款;、姚、、龙晓荣、、赖永久分别被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顾永彪、黄、、林青农分别被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邓乐平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南鹏杰、刘志彪、陈实甫、梅生伟分别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给郭一个正确的警告。
标题:银河生物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曾因虚增收入被罚款50万
地址:http://www.ictaa.cn/hlwxw/144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