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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网站公布了《金华市监管分局关于浙江省稠州市商业银行行政处罚的决定》(金建飞珏字[2018]1号)。
判决书显示,浙江稠州商业银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金军,该行风险计量、计提资本和拨备不准确;银行间资本投资违规;理财产品管理不符合规定;金融投资的非标准资产没有严格按照自营贷款进行管理;非法投资个人理财资金;将票据资产转化为资产管理计划,以规避监管要求;银行间资金非法转移协议存款的事实是非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金华监督支行对浙江舟舟商业银行处以610万元罚款。处罚决定日期为2018年12月26日。
标题: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被罚610万元 涉同业资金投向违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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