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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21日联合发布公告,宣布今年空增值税税率下调将于4月1日正式启动,并宣布了一系列深化增值税改革的配套措施。
根据三部门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相关政策的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或进口货物,原税率为16%。调整至13%;原税率为10%的,税率调整为9%。此外,纳税人购买农产品时,原扣除率为10%,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买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税率为13%的货物的,应当按照10%的税率计算进项税额。
根据公告,从2019年4月1日起,出口货物和服务的出口退税率将调整为13%,税率为16%,出口退税率为16%;对于出口货物和跨境应税活动,原适用10%的税率,出口退税率为10%,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同时,申请13%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办理退税项目,退税率为11%;购买离境退税物品的海外旅客的退税率为8%。
公告明确扩大了进项税抵扣范围,并将国内客运服务纳入抵扣范围。同时,纳税人为获得房地产而缴纳的进项税在两年内扣除(第一年60%,第二年40%),而不是一次性全额扣除。此外,从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增加当期可抵扣进项税的10%抵扣应纳税额。
同时,公告明确表示,从2019年4月1日起,将试行增值税年末保留税额退税制度。符合相关条件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税额,这是2019年3月底新增的最终税额。
标题:三部门发布公告 空前力度的增值税税率下调4月1日启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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