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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下午,外商投资法草案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这是自去年12月2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审查以来,在不到四个月的时间里对外国投资法草案进行的第三次审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在解释草案中说,外资立法遵循并体现了四项重要原则:突出积极扩大开放、促进外资的主调;坚持外商投资基本法的导向;坚持中国特色与国际规则的联系;坚持国内外资本的一致性。
王晨说,外资准入后享受国民待遇,国家对国内外投资的监督管理实行同样的法律制度和规则。我们将继续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的改革方向,完善行政审批改革相关法律制度,加强产权平等保护,努力营造公平的国内外资本竞争市场环境,通过改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外资。
值得注意的是,与外商投资法草案第二稿相比,外商投资法草案总则第一条增加了“积极促进外商投资”和“规范外商投资管理”。
标题:王晨:外商投资法“坚持内外资一致”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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