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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未能及时披露2017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圣富岗受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随后又收到了中国证监会提出的处罚决定。
1月18日,*st富岗和24名责任人提前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通知,中国证监会计划对*st富岗和24名责任人予以警告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中国证监会计划罚款123万元
根据*st富岗披露的相关公告,中国证监会认定该公司未按要求披露相关定期报告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孙棋和其他24名责任人未能履行其尽职调查义务,并对圣富岗的非法信息披露负有责任。拟对*圣富岗和孙棋及其他24名责任人进行警告,并分别处以相应的罚款。*圣富岗及24名责任人共被罚款人民币123万元。
“提前告知是法定程序,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仍有权进行抗辩,但从目前实际情况看,不可能免除或减轻。”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一些业内人士表示,“公司及其相应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比较明显。当公司在早期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时,部分责任人提出的抗辩理由和异议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驳回。据估计,最终的行政处罚结果不会随着目前披露的拟议处罚决定而改变。”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当时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认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提出的理由是其自身存在的主观因素,而不是不能作为未能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正当理由的客观原因,公司将定期报告的披露推迟了两个月。 未采取有效措施监督和确保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未勤勉尽责,相关异议不成立。
上述业内人士告诉《证券日报》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未按规定披露信息、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报告的,将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抚顺特钢未能及时披露该报告,主要是因为该公司之前的财务数据存在大量“错误”。该公司表示,追溯调整工作繁重,追溯调整事项涉及时间较长,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报告。从中国证监会提出的处罚决定来看,部分罚款是按照法律规定的下限执行的,应充分考虑实际情况,不宜过重。
它不能作为投资者索赔的依据
“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已经出来了。有可能提出索赔吗?”* ST富岗的相关公告一发布,焦虑的中小股东就在网上查询。
关于*st富岗中小股东的维权诉求,证券维权律师、江苏怡化律师事务所律师韩佑威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目前发布的行政处罚预告是中国证监会2018年5月21日的调查结果,该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其定期报告,根据该处罚结果不能提出任何诉求。中国证监会去年3月21日启动的调查结果尚未公布,主张维权的投资者仍需耐心等待。”
北京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律师齐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当存在上市公司非法信息披露(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多种违法行为时,投资者可以依法要求赔偿。在维护虚假陈述案件权利时,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的有罪判决是必要的前提。2018年3月21日,*圣富岗因涉嫌违反信息披露法律法规被中国证监会调查。目前,还没有最终的调查结论。如果被证监会发现违规并受到处罚,将尽快代理投资者向法院提起维权诉讼。
齐和韩佑威提醒合格投资者,他们仍然可以针对*st富岗申请维权,在证监会最终处罚结果出来后,他们可以直接进入实际维权程序。
重组有利于债权保护
虽然有必要等待索赔和权利保护,但圣富岗破产重组的成功完成给了许多受损的投资者更多的希望。尽管对公司经营业绩的“画风突变”充满了不满,营口的投资者董先生仍然希望公司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一家上市公司太不可靠了!人们怎么能不生气呢?”董先生愤怒地对《证券日报》记者说,“毕竟,净资产是在里面的。如果公司真的倒闭了,它将很难得到赔偿。幸运的是,破产和重组仍然顺利。”
2018年12月27日,*圣富岗收到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裁定公司重组计划已经完成。这一天是法院最初裁定接受破产重组申请的第99天,也是法院批准重组计划的第36天。从申请被受理到最终完成,破产重组在不到100天的时间内完成,高效率也体现了相关方的巨大努力。
标题:*ST抚钢年报难产 公司及24名责任人被证监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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