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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新京报》记者独家获悉,手机检测行业巨头、摩尔实验室创始人舒銮因受贿被判刑。
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决,维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2017)粤初字第10号0303刑事判决书中对被告人舒銮的原判,撤销原判。上诉人(一审被告)舒銮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这个判决是最终的。
1月14日,《新京报》记者致电北京摩尔玉环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对方称品牌推广部设在深圳公司。《新京报》记者致电深圳公司相关联系人。记者提出采访问题后,对方挂断了电话。
摩尔实验室的创始人被判刑
近日,一份名为《舒銮受贿二审判决》的法律文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发布。据报道,舒栾,男,汉族,1977年7月17日出生,住址在北京市丰台区。
据《新京报》记者从权威渠道证实,本案中的舒栾是摩尔实验室的创始人舒栾。据悉,2015年8月24日,舒銮因涉嫌受贿罪被取保候审,2016年10月26日强制措施改为监视居住。
据公开信息,morlab是中国通信产品测试领域的领导者,也是一家综合性权威第三方测试认证机构,从事通信、电子、安全、环保和节能产品的测试和认证。摩尔实验室由深圳摩尔实验室、北京摩尔实验室、成都摩尔实验室、厦门摩尔实验室和香港摩尔实验室组成,并在北美和台北设有办事处或机构。
据说,在中国的手机检测机构中,它们一直被称为“北泰尔”和“南摩尔”,其中“北泰尔”指的是北泰尔实验室,“南摩尔”指的是南摩尔实验室。
据2009年《公共信息》对舒銮的独家采访,舒銮表示,摩尔实验室依靠行业声誉和自身努力服务客户而存在。许多客户来到这里,或者外国买家要求来摩尔实验室做这个测试。
与深圳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邓志新有利益关系
在迷人形象的另一面,摩尔实验室的起步之路并不“迷人”。
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2003年底,时任北京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另行处理)的苏某发现被告舒栾,称深圳xxxx检测中心(原事业单位,2006年7月改制为全民所有制经济性质的企业,以下简称深圳xxxx中心)法定代表人兼主任邓某,欲与其继承人成立公司。新设公司可以借助深圳xxxx检测中心的设备、场地和检测资质开展手机检测业务,新设公司的注册资本由新设公司筹集,无需舒鸾、邓某某实际出资,舒鸾同意。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上述检测中心为深圳市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其法定代表人兼主任邓谋谋为邓志新。
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2004年5月,被告舒威与邓某某、苏某某合作,设立北京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穆勒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苏某,实际股东为苏某、、邓某(先以其配偶梁谋文的名义持有股份,后以胡某、李的名义持有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三人所持股份分别为苏谋52%(2009年7月变更为36%)、邓谋25%(2009年7月变更为33%)及舒鸾23%(2009年7月变更为31%)。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上述“北京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是北京摩尔玉环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摩尔实验室官方网站显示,北京摩尔公司是其主要公司之一。
根据企业信息查询工具“企业搜索”中的股东名单,早在2009年,京华摩尔公司就有三位股东,分别是苏枫、梁怀文和舒鸾。
2004年7月,邓志新利用其担任深圳市电子检测中心主任的职务,决定深圳市电子检测中心以工会委员会的名义,与北京摩尔公司合作成立深圳摩尔玉环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摩尔公司)。其中,北京摩尔公司出资60万元,占60%的股份,深圳电子检测中心以工会名义出资40万元,占40%的股份。深圳摩尔公司成立后,深圳电子检测中心投资83.12万元装修厂房,并利用获得的政府资金购买了价值1171.8万元的检测设备。之后,厂房和设备被租赁给深圳摩尔公司用于收回账面成本。经审计,深圳市电子检测中心在设备租赁期内未实际收回设备费用。深圳摩尔公司主要从事手机检测业务,但成立时并不具备从事手机检测业务的相关资质。为了解决深圳摩尔公司的资质问题,邓志新要求深圳电子检测中心申报深圳摩尔公司隶属于深圳电子检测中心,该中心组织架构内称之为通信产品检测部。深圳摩尔公司以深圳电子测试中心摩尔实验室的名义出具测试报告和证书,并承包手机等测试服务以获取运营利润。2008年,深圳市电子检测中心工会委员会以460万元的价格将深圳摩尔公司40%的股份转让给北京摩尔公司,但截至2009年8月,深圳摩尔公司仍利用深圳市电子检测中心的资质承接对外业务。
他曾申诉说,邓志新遭到迫害,失去了数百天的自由
标题:摩尔实验室创始人舒峦获刑:自称为检举他人遭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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