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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资指导线是政府根据当年的经济发展控制目标向社会公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由基线、上线和下线组成。
距离2018年底不到三个月,全国至少有15个省份发布了2018年企业工资指引。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1日,包括甘肃、海南、天津、山西、江西、福建、内蒙古、山东、河南、四川、陕西、吉林、安徽、云南和上海在内的至少15个省已经发布了2018年企业工资指引。
除上述15个省外,广西还下发了2018年本地区企业工资指导意见征求通知。根据通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率的7%作为基线,11%作为上限,2%作为下限。
第四季度,还有北京、浙江、广东、重庆、黑龙江等十几个省。尚未公布2018年企业工资标准的企业。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些尚未公布数据的地区,一些省份尚未公布2017年企业工资指引,黑龙江省甚至已经缺席多年。
许多企业的工资标准已经提高。河南筹集的资金最多
通过对比2017年和2018年15个省市的数据,发现除上海(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不明确)外,今年很多地方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线、上线和下线都有所提高。
从基线看,与去年相比,2018年有6个省,包括天津、内蒙古、山东、四川、吉林和海南。此外,山西、河南、陕西、安徽、甘肃等五省上调了基准利率,其中河南上调幅度最大,从去年的7.5%上调4.5个百分点,至今年的12%。
就网上而言,江西和上海没有网上。与去年相比,天津、内蒙古、山东、四川、吉林、云南、海南等7个省下降,其中天津、内蒙古、吉林、云南均下降2个百分点;山西、河南、安徽和甘肃省已经提高了发射率。
从线下来看,与去年相比,只有内蒙古和云南两省进行了下调。天津、山西、江西、福建、山东、河南、四川、陕西、吉林等九省与去年持平,而安徽、海南、甘肃等三省将下线向上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在已经发布企业工资指导意见的15个省中,只有内蒙古的上下限、基线和下限有所下降。
工资标准的下降是否意味着工资将会下降?当然不是。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工资指导制度的重点是引导企业为员工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只要基线、下行线和上行线不是负数,就意味着政府引导的员工工资增长在上升。
企业是否必须根据该准则提高员工的工资?
关于企业的工资方针,有两点需要明确。
首先,工资指导原则没有要求企业提高员工工资。据报道,工资指导方针是政府向企业发布的关于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这是一个指导性信息,不具有强制性约束力。虽然工资指导原则不是强制性的,但往往要求加强对企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山西提出,企业制定的年度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应当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根据四川省规定,工会和企业应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和工资分配方案,签订专项工资集体合同(协议),并将专项工资集体合同(协议)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
第二,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是不一样的。根据企业不同的生产经营条件和支付工资的能力,各地对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给予不同的指导。
山西提出,经济增长较快、支付工资能力较强的企业可以将工资增长安排在基线和上限范围内。具有平均经济效益和支付能力的企业可以通过离线安排工资增长。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不能按照工资指导线安排职工工资增长的,可以确定低于工资指导线的工资水平(包括零增长或负增长),但必须依法通过必要的民主程序确定,企业支付给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标题:多地公布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河南上调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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