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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9月20日电:为市场增添活力,为群众提供更多便利——国家税务总局部署并进一步实施了减税和减负措施
新华社记者韩杰、于琼元
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只有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才能更好地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9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简政减税减负办法,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通知》,再次强调要抓紧落实简政减税减负各项措施,更好地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测的税收经营环境,为市场主体增添活力,为人民提供更多便利。
不实施税收激励也是一种“超额税收”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简化行政、减税、减负工作。今年以来,出台了一系列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降低增值税税率、扩大增值税免抵退税范围、将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待遇的中小企业标准减半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为促进大众创业创新、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增强社会创造力创造了良好环境。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说,这次发布的《通知》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简化管理、减税减负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毫不拖延地把各项减税减负措施落到实处。
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牢固树立不执行税收优惠政策也是过度征税的观念,进一步加强税收政策的宣传和引导,及时提醒和帮助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国家颁布的各项减税政策人人知晓和享受。
促进社会保险费有序转移不会增加企业负担
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即将实施,《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做好从2018年10月1日起提高基本费用扣除标准、适用新税率表、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综合分类税制的准备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迅速组织开展税务系统内部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培训和咨询,确保新税法实施的各项资源得到及时配置,各项配套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各项改革任务顺利完成,使税制改革红利能够及时惠及每一位纳税人。
此外,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责任的转移涉及面广,备受关注。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规范的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优化社会保障费和非税收入支付服务资源配置,统一服务标准,整合纳税流程,简化支付数据报送,确保转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王强调,按照国务院确定的“不增加企业整体负担”的既定方案,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之前,负责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税务机关必须保持现行征收政策不变,不得自行组织清理历年欠费,必须坚决纠正和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抓紧研究,提出一些政策措施和建议,适当降低社会保障率,确保企业整体负担不增加。
在税务字段中创建“分配诉讼”的升级版本
目前,国家税收和地方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正在深入推进,与之相伴的是,税务领域也正在打造一个“分销服务”改革的升级版。
《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牢固树立以纳税人和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新出台的优化税收经营环境的“十项措施”,努力打造税收领域“配送服务”升级版。
此外,各级税务机关要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注销税务手续的通知》的要求,重点简化企业注销税务手续,实施完税证明免税服务,优化注销税务服务,简化办理流程,减少信息报送等。,从而最大限度地方便市场参与者。
王表示,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将围绕各项减税政策落实情况、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社会保障费征收管理、深化“配送服务”改革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第一监管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彻底调查,即检查和改变。情节严重的,要按照规定严肃追究责任,真正监督、真正询问、真正推动,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各项简单管理、减税和减免税措施在税收制度中全面落实。
标题:税务总局:为市场添活力 打造税收领域放管服升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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