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82字,读完约2分钟

《特殊机构和产品证券账户业务指南》中国结算解释规定

不涉及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范围的调整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温继聪报道:9月20日,针对市场上“银行理财可以直接投资股票”的热议,中国结算发表声明称,新修订的业务指南明确指出,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可以作为客户开立证券账户,如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专用账户、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专用账户等。此外,新修订的《业务指南》还统一了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开户时提交的证券账户自律管理承诺书,明确“为资产管理产品开立的证券账户仅用于参与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允许的投资范围,资金投资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包括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在内的各种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范围由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定。新修订的业务指南不涉及包括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在内的各种资产管理产品投资范围的调整。

中国结算:新修订业务指南不涉及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范围调整

上述新修订的业务指南是指中国结算9月19日发布的《特殊机构和产品证券账户业务指南》。从内容上看,修订后的《业务指南》根据近期监管政策,全面调整了资产管理产品的开户要求,特别是安排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证券账户开户的实质性限制和开户申请中的便利措施,并明确了外包资本投资。

中国结算:新修订业务指南不涉及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范围调整

据了解,本业务指南统一了各种资产管理产品使用的证券账户自律管理承诺书,将银行理财产品的证券账户投资范围确定为“仅用于参与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允许的投资范围,投资方向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中国结算:新修订业务指南不涉及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范围调整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李锐在接受《经济日报》采访时表示,中国的结算允许银行为理财基金开立账户,这主要解决了投资交易所债券操作的便利性问题。

此外,《业务指南》还规定了经纪公司在一级套期条件下以邓忠为受托人开立账户的具体要求,包括定向资产管理、专项基金账户(含专项子账户)、私募基金、保险资产管理、信托产品和期货资产管理六类产品,并给出了相应的材料清单。

标题:中国结算:新修订业务指南不涉及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范围调整

地址:http://www.ictaa.cn/hlwxw/175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