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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北京,9月17日。深交所网站17日发布了对邦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张庆文、戴芙荣的监管函(深交所监管函[2018]106号)。
根据监管函,截至2018年9月6日,张庆文、戴芙荣直接持有邦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邦讯科技)169,043,400股,占总股本的52.81%,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自2018年4月12日至8月21日,张庆文、戴芙荣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1892.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1%。对于上述司法冻结股份,实际控制人张庆文、戴芙荣未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在知悉后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8年9月7日才披露相关信息。
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出,邦讯科技未能及时披露违反了《创业板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2.1和11.11.5条的规定;实际控制人张庆文、戴芙荣未能及时履行通知冻结股份的义务,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条、第2.10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4.1.6条。对此,深交所要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张庆文、戴芙荣应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防止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标题:股份被司法冻结未及时披露 邦讯技术及其实控人收深交所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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