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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红罐头包装”?最高法律再次对中国两大药茶巨头之间的商业纠纷给出了权威性的陈述。9月7日,佳多宝集团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与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医药集团”)就“红罐包装装潢案”纠纷的最新进展。最高人民法院表示,驳回了广州医药集团的再审申请,嘉多宝继续与王老吉分享“红罐包装”。
2012年5月,GPHL从嘉多宝公司收回商标“王老吉”的使用权,自行生产了红罐王老吉凉茶。然而,之前租借了王老吉商标的佳多宝将其凉茶产品更名为“佳多宝”,并继续使用“红罐包装”。不久,GPHL和佳多宝分别于同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享有“红壶王老记凉茶”名优产品的特殊包装装潢权,并据此起诉对方侵权。这也成为中国包装装潢的首例。出于这个原因,这两个主要的凉茶品牌已经打官司五年了。
去年,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裁定,广州制药集团和嘉多宝集团分享“红罐包装”的权益。根据最高法,考虑到红参王老记凉茶的历史发展过程、双方合作的背景、消费者的认知和公平原则,GPHL及其前身嘉多宝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本案涉及的包装装潢权的形成、发展和商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将本案涉及的包装装潢权完全授予一方将导致明显的不公平,并可能损害公共利益。
贾多宝自然很高兴,王老吉当时说尊重最高法的判决。然而,今年2月,GPHL向最高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希望通过再审获得更明确的归属判决,争取改判。今年6月21日,最高法院正式受理了GPHL的再审申请。这导致外界猜测“红罐包装”的所有权将是可变的。
但是,根据《嘉多报》刊登的最高法民事判决,最高人民法院提到,原判决认定的“红罐包装”是两家公司共有的,理由充分确凿,没有错。GPHL声称它应归自己所有,这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也无法得到支持。由于GPHL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GPHL的再审申请被驳回。这也意味着持续了几年的“红罐包装”之争已经结束。
标题:加多宝王老吉仍共享“红罐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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