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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法出现在五年立法计划中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了69个一级项目的立法计划
在昨天公布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计划中,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11部税法同时出现在第一类项目中,将在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期内提交审议。此举向外界发出了一个重要信号,即中国的税收法定化进程正在加快。
在11部税法中,除房地产税法外,还有增值税法、消费税法、资源税法、关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耕地占用税法、车辆购置税法、契税法和印花税法,个人所得税法需要修订。
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于今年8月底修订了《个人所得税法》。耕地占用税法草案和车辆购置税法草案也于今年8月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房地产税法在许多税法中备受关注。据了解,房地产税法的立法工作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的职责。2016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前委员会透露,房地产税法已被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计划,并进入当年立法工作计划的筹备项目。
2018年3月,财政部负责人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全国人大常委会筹备工作委员会、财政部等有关方面正在抓紧起草和完善房地产税法草案。
据报道,作为一个国际通行的税种,中国房地产税制的设计将在借鉴国际通行的制度安排,如合并整合相关税种,合理减轻房地产在建设交易中的税收负担的同时,注重基于中国国情的合理设计。总体思路是先立法,全面授权,循序渐进。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了立法计划,包括116个立法项目。其中有69个一级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的项目,将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期内提请审议。
这69起案件包括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34项修正案,以及关于学前教育和个人信息保护的35项新法律。目前,已经通过了《宪法》、《监督法》、《英雄烈士保护法》和《个人所得税法》的七项修正案,并提交了12项法律草案供审议。
此外,第二类有47个项目需要在条件成熟时提交审议,包括修改《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社会信用、人工智能、湿地保护、家庭教育等立法项目属于第三类。由于立法条件不完全具备,有必要继续研究论证;经过研究论证,条件成熟时,可以安排考虑。
标题:房地产税法亮相5年立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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