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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了《湖北省监管局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夏支行行政处罚的决定》(鄂银保监费决字[2018]第3号)。

根据该决定,中国农业银行武汉江夏支行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方华,该支行存在通过渠道非法发放委托贷款、承担重大风险的违法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湖北监管局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夏支行处以30万元罚款。处罚决定日期为2018年12月28日。

标题:违规发放委托贷款承担实质性风险 农行武汉江夏支行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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