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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中国保险协会披露,经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将财政部持有的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集团”)10%的股权一次性划入社保基金。
2018年12月26日,太平集团收到控股股东财政部的通知。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部分国有资本转让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社会保障基金作为金融投资者享有国有股转让所对应的股权收益和其他相关权益,不干预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此次转让不会改变太平集团原有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标题:财政部向社保基金会划转太平集团1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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