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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海南省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创业园临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其中提到海南省人民政府对创业园内医疗机构因临床急需进口少量药品(不含疫苗)的申请实施审批。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意味着世界上最新的医疗器械和药物可以在这一开拓性领域“先行一步”。
据了解,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医疗机构临床急需少量进口药品的,应当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但现在海南先导区可以向当地提出申请。
事实上,记者了解到,不仅海南创业园可以使用新药,而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直在敦促外国新药在中国同时上市。
据了解,就在上个月,SFDA表示,将重点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进口药品上市步伐,加快临床急需药品的审批,推动新药尽快在境外上市;对于尚未在海外上市的创新药物,我们还应努力实现在国内外同步上市。
标题:国务院批准海南“先行先试”全球新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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