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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财政部网站发布了《2017年中国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标准体系情况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指出在对2017年上市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分析后,发现部分公司仍存在内部控制缺陷披露整改不到位、内部控制缺陷隐瞒不报、内部控制缺陷漏报等问题。

财政部:部分上市公司仍存隐瞒、虚报内控缺陷等问题

根据报告统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沪深两市共有3485家上市公司,其中上海上市公司1396家,深圳上市公司2089家。深圳有476家主板、903家小板和710家创业板上市公司,另有240家上市公司未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显示,在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3245家上市公司中,963家披露了内部控制缺陷,占29.68%,其中69家披露了内部控制重大缺陷,51家披露了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存在内部控制缺陷的上市公司比例较前两年有所下降。

报告还显示,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主要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容来看,前三位的缺陷是会计制度缺陷、资本活动缺陷和信息披露缺陷,分别占25%、18.92%和10.14%。就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而言,信息披露缺陷的比例为11.21%,主要表现为未能及时披露或披露重大问题;基金活动中的缺陷占10.34%,主要表现为募集资金使用不当和未经批准的大额资金。

财政部:部分上市公司仍存隐瞒、虚报内控缺陷等问题

根据《报告》,在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75家金融业上市公司中,有60家披露了内部控制缺陷,比2016年增长13.87%。细分金融行业类别,保险业6家上市公司中有5家存在普遍缺陷,比2016年增长33.33%;货币金融服务业25家上市公司中有22家存在缺陷,比2016年增长13%;资本市场服务业35家上市公司中,27家存在缺陷,比2016年增长8.75%;其他金融行业九家上市公司中有六家存在普遍缺陷,比2016年增长23.81%。可以看出,2017年金融业存在缺陷的上市公司比例较2016年大幅上升。

财政部:部分上市公司仍存隐瞒、虚报内控缺陷等问题

《报告》还指出,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的68家上市公司中,有39家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缺陷,明显高于整体水平。

同时,报告建议政府应加强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大对内部控制不完善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力的公司的处罚力度。密切关注和跟踪内部控制审计的实施效果,统一规范。增强独立性,强化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监督和问责,加快出台金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标题:财政部:部分上市公司仍存隐瞒、虚报内控缺陷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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