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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晚,长航石油运输宣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申请长航石油运输重新上市。这意味着,作为“央企退市的第一只股票”,长航石油运输将在时隔四年后再次重返a股市场。
据了解,长航石油运输公司退市后,同年进行了破产重组,最大的亏损来源——超大型油轮被剥离,从而减轻了巨额债务负担。此后,公司通过自身努力,在不改变主营业务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下,逐步提高和恢复了持续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对于长航油运的重新上市,顶点金融首席宏观分析师徐洋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长航油运的重新上市具有风向标意义,是实施重新上市制度以来的首次实践。这对市场和退市制度的改革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一方面,有利于清理退市渠道,开辟公司上市、退市和重新上市的渠道,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另一方面,这也有利于更清晰的形成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负责人表示,重新上市制度是退市制度中的一项重要配套制度,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2012年退市制度改革中建立,并于2014年修订。其主要目标是建立一个市场机制,使已被摘牌的公司能够在可持续经营能力和公司治理水平显著提高后,提供一种重新上市的方式。应该说,这是支撑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一项基本制度,有利于疏通退市渠道,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总的来说,重新上市的条件是适度和严格的,这符合当前证券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它可以使退市公司有信心在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后重新上市,还可以有效防止机构套利。
徐洋表示,退市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表明,监管部门不会容忍问题公司,这有利于股市的健康回归。随着一些“问题”公司的退市,整个市场被敲响了警钟,资金也逐渐回归到一些表现稳健的股票上,这有利于a股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随着退市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将不再像以前那样处于主导地位,肆意侵害中小股东的权益,市场将更加公平、公正和公开。
上海证券交易所强调,重新上市制度的目的主要是支持退市公司在恢复可持续经营能力、改善治理结构、真正满足上市公司规范经营要求后重返主板市场。因此,退市公司必须专注于自己的主营业务,努力改善自己的经营状况,真正恢复自己的造血能力,从而满足重新上市的规定条件。如果仅通过改变实际控制人、主营业务等手段,部分上市申请条件在形式和数量上得到满足,但公司主营业务不够扎实,仍缺乏可持续经营能力,尚未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本质上仍不符合上市条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也将坚决杜绝机构套利。对于一些公司的业务是空壳牌和僵尸,其主要业务并不突出,他们将不会被接受,根据法律法规或不会批准他们重新上市。
在做好重新上市工作的同时,上海证券交易所将继续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对于符合退市条件的公司,“一个公司退一个公司”,努力培育市场优胜劣汰机制,净化市场生态秩序。
标题:长航油运 “央企退市第一股”成“重新上市第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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