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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近日发布了《保险资金股权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宽松”的保险资金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风投/私募机构的招聘资格。然而,由于保险基金投资股票有一定的门槛,一些成立较晚的投资机构可能会被“拒之门外”。
业内人士表示,如果相关条件得到满足,未来保险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以双gp(普通合伙人)形式设立直接投资基金将成为主流模式之一。此外,《征求意见稿》要求母公司基金的交易结构应简单明了,不包括其他母公司基金,因此保险基金投资母公司基金的模式需要进一步观察。
机构反应不一
《征求意见稿》发表一周后,许多受访者表示,他们将考虑在适当的时候对筹资策略进行一定程度的调整,以提高保险资金比例lp。“我们已经组建了相应的行业团队。”上海某体育机构的一位人士告诉记者,保险资金的管理需要一定的门槛。《征求意见稿》发表后,其所在机构已开始为此做准备。上海一家以市场为导向的母公司表示,它一直与保险公司合作。当记者问及征求意见稿公布后是否会调整筹资策略时,该人士表示,各保险公司的需求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然而,一些投资机构表示,它们短期内不会对筹资战略做出太大改变。保险资本的门槛很高。对于早期的vc投资,这个比例本身很小,这不是我们目前的主要方向。北京一家知名风投机构的一名人士表示。根据中国投资研究院发布的《2017年中国政府采购研究报告》,上市公司在2017年新增资金中占17.6%,位居第一,其次是政府引导基金和母公司基金,保险公司以9.67%位居第六。
据业内人士介绍,与其他有限合伙人相比,保险公司有一定的门槛,不难理解保险资金所占的比例相对较低。《征求意见稿》表明,保险公司投资股权投资基金,其投资机构应完成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注册资本或认缴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并已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二是管理团队稳定,具有股权投资及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不少于10人,被撤销领导职务的项目不少于3个;三是股权投资经验丰富,管理资产余额不低于30亿元(实际收到的资金和在中国境内形成的资产均以人民币计价),历史业绩优异,商业信誉良好。
对于30亿元的管理资产余额,金融监管研究所认为,更准确的说法是,30亿元的管理资产余额是指实际收到的资金和形成的资产,而不是前面提到的“实际收到的资产和资金的余额”。此外,很明显,30亿元管理资产余额是指境内外管理人员受到限制。新的变化是进一步明确对基金管理人的要求,而不是“发起设立和管理”机构,并明确基金管理人应完成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的注册。
双gp模型猜想
中国母公司基金研究中心秘书长唐认为,未来保险基金与私募股权机构最大的合作模式是保险公司和基金管理人共同设立作为双重定位的直接投资基金。另外,在过去,保险投资项目大多集中在中后期。征求意见稿公布后,投资项目阶段可能会向前推进。
唐表示,由于新的资产管理规定,特别是多层套期保值导致的资产负债无法核算,保险资产管理投资母公司基金的模式还有待进一步观察。根据《征求意见稿》,保险基金投资的股权投资基金包括风险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和以上述基金为投资对象的母公司基金。其中,如果股权投资基金是M&A基金,可以包括公开交易的股票,但仅限于采用非交易性的转让方式,如战略投资、私募和大宗交易,投资规模不高于基金资产余额的20%。母公司基金的交易结构应简单明了,不应包括其他母公司基金。保险基金投资风险投资基金的规定由银监会另行制定。
紫荆资本法律总监王舒最近发布文件称,对母公司基金投资目标的限制放弃了成长型基金、M&A基金和新兴战略产业基金的分类,采用了最新的“风险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母公司基金的交易结构应简单明了,不应包括其他母公司基金。在实践中,有必要排除spv等投资工具被用于项目投资并被视为母公司基金的情况。
“正面引导+负面列表”机制
据金伍德研究所介绍,《征求意见稿》将保险基金股权投资行业的范围从“白名单”制度转变为“积极引导+消极名单”机制。一方面,它不再限制保险基金重大股权投资的行业范围;另一方面,保险基金仍然以“谨慎、稳定、安全”为主要投资原则。这一变化对于处于融资寒冬的中小企业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
程诺投资董事总经理曹龙认为,对于所有保险公司来说,《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最大的好处就是放开了对保险资金直接投资的行业限制,只是原则上提倡行业范围和企业类型的稳定选择,同时也做出了一些原则性的禁止。此外,对于有能力进行股权投资的保险公司,新方法降低了保险公司开展股权投资业务的门槛,偿付能力红线从150%降至120%,净资产从10亿元降至1亿元。但同时也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如保险投资团队应有三个以上的退出记录,建议保险公司在内部成立一个股权投资专业团队。
标题:险资股权投资"松绑" 引VC/PE"双GP模式"猜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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