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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日下午,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决定,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至此,经过七次改革的新税法正式出台了!
起征点定为每月5000元。根据新税法,居民个人的综合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即每个纳税年度的收入减去6万元的费用,以及依法确定的特别扣除、特别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减税倾向于中低收入人群。根据新税法,此次修订后,一些个税的税率范围将进一步优化和调整,3%、10%和20%的低税率将扩大,25%的税率将降低,而30%、35%和45%的高税率将保持不变。
许多费用可以免税。在今后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除了基本扣除标准和“三险一金”等特殊扣除外,还增加了特殊附加扣除。新税法规定:特殊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房租、赡养老人费用等。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新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生效,最新的起征点和税率将于2018年10月1日生效。根据新税法,从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减去费用5000元,扣除特殊项目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后的余额。税款按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适用于综合收入)按月折算后计算缴纳,不得额外扣除。
标题:新个税法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 10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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