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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今天报道,为规范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促进价格指数市场公平竞争和健康有序发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起草了《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包括价格指数主体、方案编制、发布、运行维护、评估、转让和终止六个部分,并明确规定了价格指数主体的适用范围、应具备的条件、命名、编制中的主观判断、指数信息的披露、价格主管部门对价格指数的评估和合规性审查。
标题: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对指数命名等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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