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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在看房子。我可以接受第一套房30%的首付比例。第二套房首付比例的提高限制了一些人的房地产投机行为。我觉得很好。”24日,刚刚大学毕业两年的成都市居民胡在回应新出台的《四川省个人商业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时表示,近年来成都房价大幅上涨,他还没有买房,心里很担心,但《方案》的出台给了他一个集中的机会。
8月23日晚,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官方网站发布了《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秘书处关于印发四川省商业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方案》,四川大部分地区的第二套房首付比例调整为50%,新规定将从24日起实施。
根据《方案》,四川省甘孜州、阿坝州和凉山州(西昌市除外)首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家庭首付比例最低为25%。四川省其他地区首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家庭最低首付比例为30%。
但是,拥有一套住房和相应未偿还购房贷款的家庭的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7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5年。在成都高新区西园、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等11个地区,第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60%,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25年。四川省甘孜州、阿坝州和凉山州(西昌市除外)2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为40%;四川省其他地区的最低首付比例是50%。
拥有2套以上住房的家庭,其中成都高新区(西园、南园)、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皮都区等12个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无论有无贷款或相应贷款是否结清),在四川省其他地区,有2户以上相应住房贷款未结清,个人商品房贷款暂停。
计划发布前,银行业金融机构已受理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并出具有效首付款证明,其商业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仍按原政策执行。
住在四川南充的胡晓梅(音译)告诉记者,他已经有了一套房子,但由于家里人多,他一直在考虑再买一套。“新规定出台后,首付比例提高了。我们需要再考虑一下。如果我们真的不能,我们应该先租房子。”
北京工商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所长洪涛认为,实施“方案”是为了进一步满足迫切需要,让更多的无房者买得起房,对已有住房的居民购买多套住房实行了一定的限制,从根本上促进了商品房存量的减少。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它可以鼓励开发商降低价格,但这个范围不会太大。
标题:四川商住房贷款首付比例调整 大部地区二套房首付五成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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