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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扩大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范围。自9月份以来,已有125种药物被纳入报销范围
10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布,为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患者的报销水平,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调整,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药品报销范围增加了部分药品。据悉,此次调整将从9月开始实施,共125类药物包括腹膜透析液和全身性抗生素将纳入9种门诊特殊疾病如肾透析和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的报销范围。
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此次调整是在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现有特殊疾病药品报销的基础上,将2017年版全市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相关药品添加到肾透析和恶性肿瘤门诊治疗中。肾移植后抗排斥治疗、肝移植后抗排斥治疗、肝肾联合移植后抗排斥治疗、肺移植后抗排斥治疗、心脏移植后抗排斥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门诊专科。
同时,2017年版《北京市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实施前,西药复方药物、西药品种后标有罗马数字的常用名称、儿童依从性药物、注射用葡萄糖(氯化钠)等注射溶剂组成的注射剂超过50毫升、 根据2017年版《本市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分类原则,已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范围的中药软胶囊等药品相应纳入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范围。
《北京青年报》记者看到,上述9类门诊特殊疾病用药增加,共涉及125类药物。其中,再生障碍性贫血门诊治疗特殊疾病的报销类药物增加最多,包括治疗胃酸相关疾病的37类药物、止吐药和抗恶心药、治疗功能性胃肠疾病的药物和镇痛药;肾透析门诊特殊疾病增加了22种报销药物,包括糖尿病药物、外周血管扩张剂、腹膜透析液等。
据了解,近年来,北京市门诊特殊疾病政策不断完善,已从最初的3种增加到11种。调整了药品报销范围,涉及“多发性硬化”和“黄斑变性”9种。这两种门诊特殊疾病药物的报销范围尚未调整。纳入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范围的“多发性硬化”药物仅限于“重组人干扰素β-1b注射液”;门诊特殊疾病“黄斑变性眼内注射”报销范围内的药品仅限于“康柏喜普眼内注射”和“瑞珠单抗注射”。
据悉,通过调整门诊特殊疾病政策,重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每年可减少约3.5亿元。以治疗乳腺癌的靶向药物曲妥珠单抗(Herceptin)为例,全国协商前平均年用药成本超过23万元,协商后平均年用药成本约为9万元,纳入特殊疾病门诊报销后,退休人员个人负担降至1万元以上。(北京日报记者李恊)
标题:北京扩大特殊病用药报销范围 125类药品9月起新纳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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