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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网财经8月10日报道称,7月下旬,茅台集团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商标评审委员会,要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不予注册的复审决定,并对申请不予注册的复审做出新的决定。除起诉TRAB外,茅台集团还将五粮液、剑南春、郎酒、汾酒等31家企事业单位列为第三人。

注册不成"国酒"商标 茅台起诉工商总局和五粮液汾酒

茅台无疑是目前市场上最热门的品牌之一,它的一举一动都会吸引市场的注意力。

近两年来,茅台广告中使用的“国酒茅台”也已经深入人心,似乎“国酒”已经属于茅台了。但事实并非如此。

几年前,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茅台集团”)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和使用“茅台酒”商标。然而,在2016年底,国家商标局决定不注册这个商标。

茅台集团不服,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今年5月25日,商标委员会作出决定,再次决定不批准该商标注册。

此次,茅台集团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商标评审委员会,要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不注册复审决定,对不注册复审申请重新作出决定。此外,五粮液、剑南春、郎酒、汾酒等31家企事业单位被列为第三人。

1℃记者采访了一些被起诉的机构。对此,汾酒集团表示将积极准备应诉,支持国家商务评审委员会对“国酒茅台”商标的复审决定,维护白酒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两次申请商标驳回后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起诉

在过去的两年里,“国酒茅台,为你报时”的电视广告已经家喻户晓。在这则广告中,“国酒茅台”一词引人注目。在大多数消费者的心目中,茅台几乎是国酒的代名词。然而,广告词和注册成为商标使用,这不能说在同一口气。至少到今天,国酒茅台还不能成为茅台集团的注册商标。

注册不成"国酒"商标 茅台起诉工商总局和五粮液汾酒

2010年,茅台集团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申请注册编号为8377491的“国酒茅台”商标,该商标被指定用于第33类“果酒(含酒精)、酒(饮料)”等商品。2016年12月31日,商标局不予注册的决定被发送给茅台集团。商标局认为该商标的注册申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有其他不良影响”,决定不予注册。

注册不成"国酒"商标 茅台起诉工商总局和五粮液汾酒

2017年1月13日,茅台集团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了复审申请,希望该商标能够注册。2018年5月25日,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复审决定,决定不予注册。1℃记者获悉,商标委员会在决定中认定,商标“国酒茅台”中的“国酒”一词具有“中国最好的酒”和“国酒”的质量评价含义,茅台集团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国酒”还有其他更强的含义。这一特征已成为茅台集团注册商标的组成部分,容易对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产生负面影响。因此,该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不予核准注册。

注册不成"国酒"商标 茅台起诉工商总局和五粮液汾酒

1℃记者了解到,2010年茅台集团提出“国酒茅台”商标申请时,31家当事人提出异议。它不仅包括律师事务所和酒类经销商,还包括国内著名的白酒企业如五粮液、剑南春、郎酒、方水晶和汾酒。这些反对者的主要观点包括:

“国酒”这个词不是一种荣誉,而是代表产品的质量。商标中使用“国酒”一词是带有欺骗性的。如果商标“国酒茅台”被注册使用,很容易导致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误解,剥夺其他同行公平竞争的机会,损害整个行业乃至其他行业的合法权益,不利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注册不成"国酒"商标 茅台起诉工商总局和五粮液汾酒

商标“茅台”违反了《含“中国”和首字母“中国”商标的审查和审理标准》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一些异议人士还指出,茅台集团没有获得“国酒茅台”的商标,而是使用“国酒茅台”作为广告语言,这对其他白酒企业是不公平的。在复审决定中,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异议方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茅台集团使用“国酒茅台”欺骗或误导消费者。

注册不成"国酒"商标 茅台起诉工商总局和五粮液汾酒

复审未获准注册后,茅台集团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法院责令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复审决定,并对复审决定作出不予注册的新决定。茅台集团将上述31名异议者添加为第三方。

已申请“国酒茅台”商标10多年

茅台集团在起诉书中提出:

“国酒”有自己的“国酒”和“国家级”的含义,但“国酒”作为一个词汇却得不到“中国最好的酒”的含义,所谓“国家级酒”的含义也是模糊的。“国酒茅台”的含义应结合整个商标来理解。

标题:注册不成"国酒"商标 茅台起诉工商总局和五粮液汾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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