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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河南省保监局发布了《玉保监费[2018]26号行政处罚决定》。由于准备虚假材料,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以下简称“富德财产保险河南分公司”)被罚款20万元。

文件显示,2016年1月至12月,福德财险河南分公司存在虚假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的违法行为。该公司总经理李文绵对该违法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文件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86条的规定。根据该法的有关规定,河南省保监局决定责令富德财险河南分公司改正,并处以20万元罚款;李文绵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

标题:涉嫌编制虚假材料 富德财险河南分公司被罚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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