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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8月8日电据海淀法院网报道,原告胡因认为京客隆超市销售的中宇牌麦芯面外包装上标注的脂肪含量不正确,向法院起诉北京京客隆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京客隆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天村店,要求两被告赔偿1000元。几天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胡先生称,因日常生活需要,在京客隆超市田村店购买了5包中宇500克麦芯挂面。产品外包装的营养成分标签显示“每100克脂肪含量为0克,脂肪的营养参考值为0%”。之后,他发现中鱼挂面的脂肪含量约为1.0克/100克,于是他送了一包挂面给陕西秦云农产品检测有限公司,检测结果显示脂肪含量为1.3克/100克。
原告胡先生称,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脂肪的“0”限值为每100克≤0.5克≤0.5克,根据检测结果,挂面的脂肪含量不符合《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规定的“0”限值标准,不是0脂肪食品。因此,胡先生认为挂面的营养标签有误,违反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第3.1条的规定。“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上标注的营养信息应当真实、客观,不得标注虚假信息,不得夸大产品的营养或其他功能。”因此,它向法院提出上诉。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标题:京客隆超市被消费者起诉:挂面“0”脂肪食品标签受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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