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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10月24日电-今天,中国保监会网站上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显示,交通银行电话销售保险产品时欺骗投保人,向投保人隐瞒与合同相关的重要信息,经现场检查确认事实、相关人员谈话记录、相关业务及财务凭证等证据证明,被罚款34万元。
检查发现交通银行欺骗了被保险人,向被保险人隐瞒了与合同有关的重要信息。
1.欺骗投保人: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期间,交通银行电话营销代理人通过电话销售保险产品时,使用与事实不符的陈述向投保人推销产品。问题类型包括销售代理夸大保险责任或保险产品收入、营销手段的虚假宣传和国家保险政策的虚假宣传。
二.向被保险人隐瞒与合同相关的重要信息: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期间,交通银行电话营销代理人电话销售保险产品时,存在保险合同中保险消费者核心权益未被引入或完全引入的问题。
交通银行欺骗被保险人,向被保险人隐瞒与合同有关的重要信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上海保监局对交通银行处以34万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标题:交通银行遭罚34万元 存在违法欺骗投保人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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