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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村一名村民在外来工作时间死亡,汉中市总工会立即派了一名专职律师到事发现场协助调解-
三天的谈判为家庭成员赢得了82万元的赔偿
“穆律师,你假期有什么计划吗?我有急事要你跑。”今年五一之前,穆宝琴律师接到了陕西省汉中市总工会劳动保护部副部长简海军的电话。原来,一名农民工在汉中市总工会支持的城固县天明镇双源村的一家江西企业突然死亡。总工会希望穆宝琴律师能去江西协助调查处理。
“好的,我随时都可以开始。”穆宝琴说道。第二天,穆宝琴和员工的家人一起去了江西。
4月27日7点,在双源村担任第一书记的市总工会干部简海军刚刚起床。陈,一个60多岁的贫困村民,突然找到了门,看起来很焦虑。她说她的儿子张晓麟在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的一家企业工作时突然去世。企业通知他的家人去江西咨询,她首先想到的是向简海军寻求帮助。
了解情况后,简海军立即打电话向市总工会汇报。“市里的领导在家里立即开会,决定由市劳动保护部门进行协调。穆宝琴是南郑县总工会干部,专职维权律师,在职工维权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他代表市里和家人去了江西。”汉中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程说。
4月28日5: 00,穆宝琴从家中出发,先来到城固县与张晓麟的家人团聚,然后前往Xi咸阳国际机场,飞往福建厦门,再从厦门机场乘坐大巴到江西省寻乌县。当我住进当地旅馆时,已经是晚上11点了。
一路上,穆宝琴一直在和家人沟通,了解情况。“对家庭成员来说,最令人担忧的事情在开始时是企业不承认工人的死亡。不过,根据我的初步判断,企业应该按照工伤死亡的标准进行赔偿。”
根据调查结果,4月26日深夜,在江西省赣州市寻乌世纪陶瓷公司工作的张晓麟,在车间例行检查后,被发现突发疾病约一小时后倒在机器旁,获救后死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死亡、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获救后死亡的,视为工伤穆宝琴制定了法律条款来说服家人放心。
"我们代表汉中市总工会捍卫员工的权利."4月29日上午,在与企业代表的首次协商会议上,穆宝琴首次透露了自己的身份。经过一天三次谈判,争议的焦点落在赔偿标准上。
“企业当初提出的薪酬标准很低。但我们的原则是,丧葬补贴和一次性工亡补贴不得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亡补偿标准。”穆宝琴还通过简海军了解到,陈的四口之家是一个贫困家庭,经济来源主要是农民工的收入。“因此,我们必须尽最大努力为我们的家庭赢得更多的养老金。”
穆宝琴与企业就薪酬标准进行了多次谈判。同时,汉中也时常通过电话给予指导,关心和同情家人。当地工业园区的工作人员也参与了调解。
5月1日晚,双方最终达成工伤死亡赔偿协议:根据《江西省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在张晓麟共支付丧葬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伤死亡补贴82万元。张晓麟的遗体在当地火化后,他们得到了全额赔偿。
5月2日晚7点,穆宝琴和张晓麟一家从江西返回汉中。“要不是工会,我们不知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也不知道怎么跟单位谈,光是三天时间解决问题就更不可能了。感谢工会捍卫我们的权利。”带着丈夫的骨灰回家,张晓麟的妻子感激地说。
标题:汉中市总工会3天协商为家属争取到82万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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