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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交易商资格与经纪人的分类评级相关联,场外交易期权业务模式将被重新洗牌。未被选为交易商的证券公司没有机会进行场外期权业务。
经过四个月的监管,证券公司的场外期权业务终于步入正轨。
8月1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了场外交易期权交易商名单,其中7家券商入围一级交易商,9家券商入围二级交易商。与此同时,它还发布了1152只关联股票的名单。
一位经纪业人士指出,由于交易商资格和经纪分类评级之间的联系,场外期权业务模式将被重新洗牌。未被选为交易商的证券公司没有机会进行场外期权业务。
一级和二级经销商有不同的权限
《国际金融新闻》记者注意到,场外期权交易商名单的公布时间仅比2018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晚3个工作日。
根据5月底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场外交易期权业务自律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证券公司开展场外交易期权业务,分为一级交易商和二级交易商。分类标准与经纪人的年度分类评级挂钩。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上一年度分类评级在甲级和aa级以上的证券公司可以成为一级交易商;最近一年分类评级为甲级以上的证券公司,经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后,可以成为二级交易商。
从场外期权交易商名单中可以清楚地发现,证券公司的分类结果是一个重要的参考,最终选择一级交易商需要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无异议函。
根据公告,共有16家券商入围场外期权交易商名单。其中,7家券商(广发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华泰证券、招商局证券、CICC证券、中信证券、中信证券)为一级交易商,9家券商(海通证券、深湾宏源证券、中国银河证券、平安证券、东方证券、财通证券、东吴证券、国鑫证券、浙商证券)为二级交易商。
与2018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相比,评级为aa的12家券商均已进入场外期权交易商名单。7家aa级券商被选为一级券商,另外5家aa级券商被选为二级券商,4家A级券商被选为二级券商,分别是财通证券、东吴证券、国信证券和浙商证券。
但是,根据通知,一级交易商和二级交易商在开展场外期权业务方面的权限和操作空并不相同:一级交易商可以在沪深交易所开立个股套期保值交易专用账户,直接进行套期保值交易;二级交易商只能与一级交易商进行单独的股票套期保值交易,不得自行或与一级交易商以外的交易对手进行市场上的单独股票套期保值交易。
在这方面,一些分析师认为,二级交易商的权力有限,不允许自己进行单独的股票套期保值交易,从而成为一个渠道。这意味着场外交易期权业务基本上被锁定在一级交易商手中。
此外,如果他们不能加入这两类交易商的行列,经纪人将失去与客户开展场外期权业务的资格。因此,行业集中度无疑将进一步提高,马太效应将更加突出。
交易股票的范围界定
关于场外期权交易的标的,《通知》明确规定,交易商可以以符合规定条件的个股、股指、商品等资产作为合同标的开展场外期权业务。交易标的的范围由证券业协会定期评估和调整,并通过官方网站公布。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交易目标清单,共有1152只股票被选为场外期权业务的目标,其中上海股市471只,深圳股市681只。
中国证券业协会在公告中明确表示,与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相关的标的不得超出该清单范围,该期间的个股清单由一级交易商根据《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标的管理通知》中的中标选择标准提供,并负责后续维护和管理。
同时,交易商应及时关注沪深交易所的相关通知,不得开立或展期与个股挂钩、受到沪深交易所风险预警的场外期权合约,不得发布暂停或终止上市的风险预警,不得进入终止上市程序。
除单个股票目标外,场外期权合约还可以与沪深交易所、中国证券指数公司和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发布的符合证券业协会相关规定的指数目标挂钩。
证券业协会每季度公布一次个股名单。同时,要求各交易商根据自身的业务定位和风险管理能力,制定相应的包括个股在内的场外期权业务目标管理办法,根据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标的证券的规范运作和交易情况,加强对个股标的证券的风险识别,动态管理场外期权关联目标库,采取相应措施防范业务风险,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投资者参与的门槛已经提高
据了解,场外期权是指金融期权合约在非集中交易场所的非标准化交易,相应的概念是场内期权。场内期权和场外期权的主要区别在于期权合约是否标准化。
一位场外期权专业人士告诉记者,场外期权可以理解为一种具有杠杆作用的金融衍生品,在某种程度上,它是一种变相的杠杆交易。
标题:7家券商领跑 场外期权业务驶入新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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