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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新上市公司陷入了“山寨”的漩涡,许多制造商正在“摸着瓷器”。在创维电视发表声明要求品多多停止销售假冒产品后,那些“摸瓷”产品就找不到了。然而,它们并没有消失,而是被其他品牌取代继续销售。(见7月31日《新京报》)
如果只有少数制造商侵犯他人的商标权,那就意味着这是所涉及的制造商的问题。但如今,许多制造商已经安心地拼出许多品牌,并通过同音词和类似的关键词“触摸瓷器”。说网购平台不负责任显然是不合理的。
根据品多多的规定,商家如需在品多多平台上开设专卖店、专卖店和旗舰店,需提供国家商标局出具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正是这一条款为侵犯他人的商标权留下了机会。
事实上,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是商标总局受理商标注册申请的收据,并不意味着该商标已经成功注册。另外,从收到受理通知到获得商标总局最终审批结果至少需要7个月。在此期间,制造商可以使用该商标,但不享有商标权。如果不侵犯注册商标的权益,就没有问题。与此同时,“触摸瓷器”制造商将不断申请多个商标,并获得多个接受通知。一旦一个申请的商标被拒绝,他们将使用其他的接受通知来“开始新的战斗”。由此可见,“品多多”平台给了侵权厂商生存的机会,这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合法商标持有人的权利。
商标在消费者决策中起着很大的作用,而大品牌“触摸瓷器”的产品明显涉嫌欺骗消费者,影响商标持有企业的形象,扰乱市场秩序。
因此,对于“摸瓷”大品牌的厂商,职能部门应采访并督促网购平台修改规章制度,完善开店资格准入机制;受法律保护的注册商标所有人也应主动收集和整理证据,并向商标侵权厂商和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陈述。此外,仍有许多电子商务公司被允许使用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开店。建议相关平台明确告知商家“在申请商标注册过程中,商标的使用不得侵犯他人的商标权,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标题:厂商“碰瓷”名牌 网购平台不能当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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