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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一审判决认定王女士使用同一玻璃时受伤,宜家对此判决提起上诉。宜家官方网站截图
在一审中,法院裁定宜家赔偿消费者超过4万元的购物费用、医疗费用和精神损害赔偿
王女士说,去年5月,一个宜家水杯突然爆裂,导致其门牙断裂。因产品不符合行业标准且存在严重缺陷,北京西红门宜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家)被诉索赔100多万元。一审法院裁定,宜家应赔偿3.9元购物费用,并支付4万多元医疗费。记者昨日获悉,王女士和宜家均不服判决,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情况
100多万人声称水杯门牙断裂
王女士称,2017年5月20日凌晨4点,她起床喝水,将冷开水倒入这个玻璃水杯中,杯子举到嘴边突然破裂,使她当场头晕目眩,失去知觉。醒来后,王女士摸了摸她的嘴,流了血。照了镜子后,她发现唇下有一处伤口,一颗门牙也断了。
根据北京口腔医院的诊断记录,王女士去医院时神志清醒,但右下唇肿胀,唇上可见创面,一颗门牙的牙冠断裂暴露。
由于认为宜家产品不符合行业标准,存在严重缺陷,王女士起诉宜家,要求退还货款,并赔偿双倍损失共计100多万元。4月17日,该案在大兴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中,王女士将诉讼中涉及的玻璃碎片作为物证。宜家辩称,王女士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玻璃是从宜家购买的,也不能证明所涉玻璃与王女士的受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表示经过测试,在200摄氏度的冷热温差范围内,这种玻璃不会破裂。
初审
宜家被判赔偿消费者4万多元
6月26日,大兴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经审理,法院认定王女士是宜家会员,曾多次在宜家购物。2016年5月19日,我在宜家西红门商场买了两副施泰纳品牌的眼镜。事发当天,王女士致电宜家客服反映情况,宜家派人到她家查看情况。
事件发生后,宜家回复大兴工商,称公司提出了9万元的赔偿方案,但双方第一次谈判失败。
法院认为,王女士主张宜家应承担赔偿责任,对此没有异议,但从双方提交的证据来看,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宜家知道商品存在缺陷,仍向消费者提供商品。王女士要求宜家对商品进行双倍赔偿的主张没有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对于王女士的经济损失,应确认合理部分。
据此,大兴法院判决被告宜家赔偿王女士玻璃购物费3.9元,医疗费7000多元,精神损失费1万元,误工费和营养费合计4万多元。后续医疗费用可在实际发生后单独索赔。
呼吁
最初的被告都对判决提出上诉
王女士因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她说,宜家涉及的产品存在质量缺陷,类似的情况在宜家钢化玻璃杯子中也发生过多次,尽管宜家已经知道产品存在质量缺陷,但仍继续销售,这构成了消费者欺诈。
宜家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并提起上诉。宜家表示,王女士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她使用的玻璃是她自己出售的,而且伤害与宜家出售的产品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一审法院认定宜家向王女士支付赔偿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标题:宜家水杯崩断门牙 原被告均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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